嚴禁違規發放通信費
不論手段如何翻新,形式多么隱蔽,對于“四風”問題,就是要狠糾狠治、露頭就打。對各種隱性福利、變相津補貼嚴肅查處。
中央八項規定頒布實施以來,“四風”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但不良作風樹倒根存,一些領域的“四風”改頭換面,依然存在。
“省商務廳違規報銷個人通信費”“省委臺辦違規補助電話費”……2016年,云南省紀委查處并通報了部分省直部門違規發放電話費、通信費等問題。
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公報指出,要“把糾正‘四風’往深里抓、實里做,緊盯老問題,關注新動向,堅決防止反彈回潮。”不論手段如何翻新,形式多么隱蔽,對于“四風”問題,就是要狠糾狠治、露頭就打。對各種隱性福利、變相津補貼嚴肅查處。
電話費、通信費變成“腐利”
將報銷電話費當作隱形福利、大肆貪占公款,將報銷手機通信費用作向下屬單位、所轄企業變相索賄的手段……從云南省紀委查處通報的案例來看,違規發放電話費、通信費的“四風”問題主要有下面幾種類型:
——公款私用型。個別單位用公款支付黨員干部本應該自費支付的電話費、通信費。比如,2012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間,云南省金融辦違規用公款支付領導班子成員及廳級干部個人手機通信費。2013年至2015年7月,云南省文聯違規用公款支付黨組班子成員、4名省文聯老領導、3名其他干部本應由個人承擔的手機通信費。2013年以來,云南省委機關事務管理局7名領導班子成員、16名處室負責人的手機通信費由局財務全額支付,其下屬機關農場2014年10月以來、機關衛生所2014年1月以來的通信費也均由財務發放。
——隱性福利型。有的單位違規以電話費、通信費的名義給職工發放補助、津貼等福利。如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2010年以來,自行決定把省財政安排外事工作特殊經費中的通信費,以補貼形式發放給機關全體在職干部職工。云南省委臺辦在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期間,向辦領導和非從事上聯工作的職能處室領導等16人發放電話費補助。
——變相索取型。本是個人消費產生的電話費、通信費,有的黨員領導干部卻要求下屬單位或管轄范圍內的企業來報銷,甚至直接向相關企業索取通信費用。2012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間,云南省商務廳8名原領導班子成員、8名現任廳級領導、2名廳辦公室負責人,就曾在云南云商會展有限公司和省外經貿投融資擔保公司報銷個人通信費。
從上述種種亂象可以看出,盡管中央三令五申嚴禁違規發放津貼、補貼,但仍有一些黨員干部認為違規發放電話費、通信費是小事情,不易被抓住“把柄”,便開始打“擦邊球”、玩“障眼法”,自認為可以蒙混過關。殊不知,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違規發放電話費、通信費,肥了個別人,卻損害了黨的形象,敗壞了黨風政風。
“慣例”不能成為違紀的借口
在中央三令五申,各級紀委對“四風”重拳出擊的情況下,為何一些黨員干部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呢?分析原因,除了客觀上存在的資金管理漏洞、監督管理缺失、執紀不嚴之外,主觀上的認識誤區是重要原因。
有的黨員干部對政策規定認識不到位,思想上存在偏差。認為只要不是為自己一個人謀利益,就不算違規。“本以為發放手機通信費補助是為了調動同志們的工作積極性,不是出于私心,我個人沒多拿一分錢,沒想到還是違反了紀律。”云南省文聯一名領導干部因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手機通信費而受到處分時這樣表示。
有的黨員干部明知違反規定,卻明知故犯,這其中是僥幸心理在作祟。“錢不多、事不大,不會引起注意”“我們操作得很巧妙,紀委也發現不了”……這些錯誤觀念是不少違規者的心理。“本以為通信費不在本單位報銷,而是在企業報銷,不會引起紀委的注意,結果還是逃不過監督。”云南省商務廳部分領導違規在云南云商會展有限公司和省外經貿投融資擔保公司報銷個人通信費,雖然他們遮蓋得很巧妙,但“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在無處不在的監督下,最終還是“露出了尾巴”。
還有的黨員干部以單位“慣例”為借口,為了所謂的“人情”“口碑”,執行規定“搞變通”,甚至無視紀律規矩。“八項規定出臺后,我知道發放通信費是違規的,但是我也不能把單位慣例打破,大家對我會有意見的。”因把外事工作特殊經費中的通信費以補貼形式發放給機關干部職工而受到查處,云南省外辦一名負責人無比后悔。明明知道不對,卻為了所謂的“慣例”,把紀律和規矩拋諸腦后,慷公款之慨、迎下屬之好,等來的只能是紀律的嚴懲。
變味的“福利”必須嚴厲禁止
符合規定的津補貼是干部職工應得的,可以對干部職工的工作起到正向激勵作用。但違規發放電話費、通信費,則屬于變味的“福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敗壞黨內風氣,必須嚴厲禁止。
有專家表示,違規發放電話費、通信費的現象如果不加以治理,會助長不正之風。因此,必須要嚴格監督,加大對違規使用公用資金和變相發放各種補貼以及不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等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責令嚴肅整改。
為此,云南省紀委對違規發放電話費、通信費問題進行專項通報,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并進行了整改落實。同時,加強對違規違紀新情況、新問題、新表現的研究,制定新措施、出臺新辦法,在全省各級網站開設舉報專區和曝光臺,引導群眾借助網絡、微博、微信等新技術平臺積極舉報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方面的問題,形成無處不在的監督網。
“抓鐵有痕、踏石留印,交上作風建設合格答卷。”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公報明確指出,在今年的工作中,要“把糾正‘四風’往深里抓、實里做,緊盯老問題,關注新動向,堅決防止反彈回潮。”云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無論是‘舌尖上的腐敗’‘車輪上的腐敗’,還是違規發放電話費、通信費,都是亂用公款、中飽私囊的行為,必須盯緊看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必須讓那些煞費苦心,把所謂電話費、通信費等‘腐利’打扮成福利的單位和個人都受到警醒。”據了解,去年1月至11月,云南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49起,處理黨員干部460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71人。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網絡編輯:柯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