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健康的慈善生態,我們缺什么
真實是公益慈善的“生命線”。對于這條底線,無論是個人求助,還是專業的慈善機構,都必須堅守。
責任編輯:呂宗恕
羅爾
(本文首發于2017年1月19日《南方周末》)
真實是公益慈善的“生命線”。對于這條底線,無論是個人求助,還是專業的慈善機構,都必須堅守。
在該事件中,我們仿佛看不到受益者,而全是受害者。尤其是羅一笑,那個可愛的女孩兒,在爭議和撕裂中,洶涌的人群似乎已經忘記她的死活,忘記了共同的初心——救她!
個人向社會直接發出求助信息也是一個選擇,慈善法對個人求助行為并無禁止,但個體要充分認識到自身的責任和風險。即真實披露信息的義務、善用善款的責任,以及將自身及家庭置于公共空間的風險。
在一個巨變的社會,共識達不成,任何一個深陷困境中的父親都可能是羅爾,任何一次個體求助都可能變成鬧劇甚至悲劇。
再過五天,2017年1月24日,羅一笑一月祭。
一個曾經鮮活、可愛的小生命,至今讓人難以忘懷——她可能是迄今最為人所知的白血病患者。她的父親羅爾因在微信上為其“賣文”治病而成名,由此引發的“羅爾事件”成為2016年度最火熱的公益慈善事件之一,入選2016中國公益年會評選出的“2016年度中國公益十件大事”。很多人將該事件與曾經轟動一時的“郭美美事件”相提并論,認為其將影響中國公益慈善的進程。
羅爾事件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原本普通的個人求助事件,何以演化為全民關注的重大公益事件?它究竟能給中國社會帶來什么樣的啟示?在社會轉型時期,我們需要什么樣的慈善文化,又該如何孕育?
當喧囂逐漸散去,我們更需靜下心來,反思羅爾事件反映出的那些更深層的問題,探討這一事件對于中國公益事業健康發展的意義所在。
羅爾碰了哪些邊界?
羅爾事件碰觸了幾個界限:一是個體求助過程中的信息披露邊界,二是陌生人社會的信任邊界,三是慈善與商業之間的行為邊界,四是公共福利、社會公益與個體自救的責任邊界。
羅爾事件始于一個小女孩的病情,也止于這個小女孩的不幸離世。一個父親為救治女兒選擇“賣文”籌款。一家公司看到推廣機會,參與策劃、轉發和配捐。當這篇名為《羅一笑,你給我站??!》的文章爆棚微信圈之時,打賞金也迅速沖破微信所謂的打賞金額上限,最終超260萬元。隨后事件急轉直下,隨著網友披露羅爾有三套房產,幕后還有小銅人公司參與策劃,愛心變為憤怒,救助變為討伐,羅爾成為“網民公敵”,成為“騙子”……之后,微信原路退回贊賞金。原本愛心滿滿的救助事件,一夜之間演化為糾纏不清的鬧劇。我們不禁要問:事情何以至此?羅爾冒犯了誰?又碰了哪些邊界?
平心而論,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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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