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在家上學不能放任自流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并高度關注接受“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
責任編輯:劉斌 蘇永通
(本文首發于2017年3月2日《南方周末》)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并高度關注接受“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
一些新聞與評論將“叫停”放在標題里,并不準確。這個通知與義務教育法第14條的精神是相通的:“不得擅自”與“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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