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交強險”,叫好不叫座
購買醫責險本為轉移醫院的醫療風險,但從實際操作看,醫療風險仍停留在院內。醫責險被保主體多為醫院,并沒有區分到真正產生醫療風險的醫護個體。
責任編輯:呂明合
2017年1月28日,一醫院醫護人員在搶救室里忙碌著。
購買醫責險本為轉移醫院的醫療風險,但從實際操作看,醫療風險仍停留在院內。
醫責險被保主體多為醫院,并沒有區分到真正產生醫療風險的醫護個體。
“傷醫事件若得不到遏制,會大大影響醫護人員對生命的救治,最終對維護人民生命健康不利。”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骨科主任溫建民遞交了“增設擾亂醫療秩序罪”的提案,引發外界關注。
“疾病才是醫患的共同敵人,如果醫生與患者站到了對立面,互不信任,就不利于戰勝疾病。”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心率失常中心主任張澍表示贊同。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也指出,要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在醫患關系成為兩會熱議的話題時,作為醫療風險分擔機制中的重要一環,醫療責任保險(以下簡稱醫責險),被寄予厚望。
被稱為醫療界“交強險”的醫責險,一般由醫院購買。投保后,一旦發生醫療事故或意外,醫患雙方可通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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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Golrad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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