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平等保護還是傾斜保護?
我國目前只有一部保險基本法,基于平等保護的立法理念,保險消費者保護法律規范明顯供給不足
責任編輯:顧策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劉晨光 李源園 沈欣悅
于海純
(本文首發于2017年4月27日《南方周末》)
編者按:
中國保險業已經歷六十多年發展歷程,2016年保費收入飆升至全球第二,已成為名副其實的保險大國。但保險與證券、銀行業相比,依然存在不小的差距——從發達經濟體的情況來看,這意味著中國保險業將迎來黃金機遇期,因為一個發達的市場經濟必有發達的保險市場作后盾,因為保險業不僅是社會發展的穩定器,也是經濟發展的助推器。
但隨飛速發展而來的是,近年來險資頻繁舉牌上市公司,使得保險業屢次成為輿論聚焦之地。
掀起軒然大波的萬能險、理財險從何而來?保險資金如何投資股票、基金和債券?西方保險業正在發生哪些炫酷的技術革命?
2017年4月14日,南方周末在北京首次開設為期四天的2017保險傳媒獎學金班,請來多位保險業資深專家、學者為學員授課。對以上問題,授課專家進行了精彩的闡釋,南方周末記者對部分內容進行了摘錄整理,以饗讀者。
我國保險法從1995年頒行至今,經過幾次修訂,許多法律條文已經發生了變化,但是保險法立法宗旨并沒有發生變化(保險法第一條:為了規范保險活動,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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