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護小區:“只有村民能管好村民”
從自下而上、殺豬立約的“婺源模式”,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進式布局,這種生態保護彌足珍貴的形式要長足發展,關鍵在于培育用好民間自發的力量。
責任編輯:何海寧 實習生 潘秋杏 李丹婧
在后龍山這片自然保護小區里,村里約定:無事不上后龍山,入山則不能帶砍刀、不能撿枝葉。
(本文首發于2017年6月1日《南方周末》,原標題《從“婺源模式”到全國近五萬例 自然保護小區:“只有村民能管好村民” 》)
相比經常見諸報端的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卻遠在公眾視野之外。社區自發、政府互動,面積微小、形式靈活,目前在全國已有近五萬例。
從自下而上、殺豬立約的“婺源模式”,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進式布局,這種生態保護彌足珍貴的形式要長足發展,關鍵在于培育用好民間自發的力量。
“截至2015年,中國已經建立了2740個自然保護區,覆蓋了14.8%的國土面積,超過了世界平均水平,但是大部分瀕危物種的棲息地卻在保護區之外;1085個物種中只有66個物種棲息地被保護區覆蓋超過5%。”
2017年5月22日是國際生態多樣性日,北京大學自然保護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山水自然保護中心等機構聯合發布的《中國自然觀察報告2016》指出,現有保護體系存在漏洞,自然保護區是最主要的公立保護地,但對瀕危物種的分布區覆蓋不足。
面對這種缺陷,北京林業大學自然保護區學院院長雷光春提醒南方周末記者關注一種獨特的保護形式——全國4.84萬個自然保護小區。“它數量龐大,但面積小,在往往不夠建自然保護區的標準,但又需要保護的地方可以建自然保護小區。”
國家林業發展“十三五”規劃自然保護區體系建設工程建設重點中提到,要新建一批自然保護小區。這種保護模式比較靈活,但約束力不強。自1992年第一個自然保護小區在江西婺源成立,25年間,各地自然保護小區逐漸發展,有的成功護住了一方水土,也有的逐漸名存實亡。
殺豬立約
婺源縣漁潭村北面的后龍山上林木蔥郁,人跡罕至。2017年5月22日,年過七旬的村民程新旺踩著地上經年累積的枯葉,撥開隨意伸展到山路上的樹枝,在前方為南方周末記者領路。他已經三年沒有走進后龍山了,除了上年紀后腿腳不便,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