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學說與 “賢能政治”
孟子要求國君在進賢、黜頑、生殺等諸國政大事中(更不用說,和戰、遷都等等),皆需有“國人皆曰”的程序,完全近于全民公決。
責任編輯:戴志勇
一切政治制度只要希望長久維持,都無不需選賢、舉能,差別只在于何種制度更有利于賢、能的選、舉。圖為2016年9月28日南京夫子廟的祭孔大典。
(本文首發于2017年6月8日《南方周末》)
孟子要求國君在進賢、黜頑、生殺等諸國政大事中(更不用說,和戰、遷都等等),皆需有“國人皆曰”的程序,完全近于全民公決。這豈是賢能者所可把持?又豈可說這是什么Meritocracy?
“賢能政治”,近來很熱。但人們熱傳的這個詞,是Meritocracy的翻譯——更具體地說,是從在中國執教的Daniel Bell(中文名“貝淡寧”)的新作翻譯過來的。
而據我們所知,“Meritocracy”一詞,是英國學者Michael Young在定義一種“英才教育”之崛起時的首創(1958年),有著明顯的“新貴族主義”的色彩。貝淡寧既然想把它作為一種全新的政制設計,就該說明它與“貴族制”和“寡頭制”的區別(更別說其他政體),而不是要藏起Meritocracy在西語中的背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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