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考試研究院院長秦春華:“自主招生是大學招生改革的過渡”
考之后的“大考”是填報志愿。大學招生改革將如何推進?人們關注的自主招生會走向何種方向?且聽專家慢慢道來。
考之后的“大考”是填報志愿。大學招生改革將如何推進?人們關注的自主招生會走向何種方向?且聽專家慢慢道來。
始于2003年的高校自主招生,至今已有14年歷史。今年是新高考制度全面實施第一年。在這樣的一個時間節點上,回顧和展望自主招生制度的歷史進展和未來改革方向,顯得尤為重要。為此,21世紀經濟報道專訪了北京大學考試研究院院長、北京大學教育學院研究員秦春華。
歷史地看自主招生
《21世紀》:你如何評價自主招生制度的歷史進展?有哪些成績?有哪些不足?
秦春華:高校自主招生是中國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如果要對這一制度進行全面準確的評價,就必須將其置于整個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歷史進程中。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認為,高校自主招生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過渡。它是在堅持高考整體框架不變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創新性人才選拔的新模式,糾正統一高考錄取制度帶來的某些弊端,為最終實現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總體目標積累經驗,奠定基礎。
十四年來,自主招生制度有效幫助高校提升了選拔學生的能力,更加明確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選拔特點,起到了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和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的積極作用。
但與此同時,自主招生所內生的公平與卓越之間的張力,自主招生自身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以及與統一高考之間的銜接等問題,也需要進一步解決。
《21世紀》:今年是新高考制度實施第一年,自主招生制度發生了哪些大的變化?
秦春華:教育的特點是穩定性比較強。實際上,自主招生制度發生比較大的變化不是今年,而是2014年。當年9月,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精神,自主招生政策進行了比較大的調整,主要體現在:一是明晰自主招生定位,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二是試點高校不得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三是合理確定考核內容和形式,不得組織聯考;四是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現階段不擴大試點高校范圍和招生比例;五是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后進行。今年的政策沒有發生什么變化。
《21世紀》:高校自主招生人數控制在不超過招生總數的5%,這一比例是如何確定的?這一比例是否需要調整?
秦春華:自主招生是試點性質的探索,規模不宜過大,過大容易失控;但也不宜過低,過低沒有效果。從現階段來看,這一比例尚無調整的必要。
“事無不可對人言”
《21世紀》:高校自主招生在材料審核、筆試、面試和最終錄取過程中,如何更好地做到信息公開,確保全過程的公平、公正?哪些應當公開?哪些不必公開?
秦春華: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信息公開能夠有效地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確保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我認為,對于錄取結果,應該在全社會范圍內公開。當然,信息公開也要遵循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另一方面,招生工作也有其自身特點。有些信息,例如高校選拔標準等等,只適于在一定范圍內——例如招生委員會內部公開。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考生和家長有針對性地培訓,從而干擾人才選拔的有效性。
從根本上說,所有招生信息都應當公開——事無不可對人言,但公開的范圍要進行科學的設計。
《21世紀》:防止招生腐敗,國際上有哪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秦春華:在這方面,美國頂尖大學防止招生腐敗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最有效的辦法是招生錄取制度設計,它包含了五個方面。
一是獨立的專業化決策。具體有兩層含義:首先,誰有資格做出錄取決定?美國頂尖大學認為,招生錄取是一項高度專業化的工作,招生人員必須是接受過系統訓練的專業人士,錄取決策必須由專業人士做出。對專業人士的尊重意味著排斥了非專業人士的干擾和影響——因為你不專業,所以你沒有資格來決定錄取。這一點甚至體現在美國法治傳統中對大學招生自主權的維護上:即使是法院,也不能決定大學應該錄取誰不錄取誰,招生中復雜的教育決策應當交由具備專業知識的大學來決定。其次,由上一點推論而來,招生錄取權獨立于任何個人和機構,完全屬于由專業人士組成的招生委員會。獨立性意味著排斥了行政力量的干擾和影響。即使是大學校長——他(她)的任務是讓所有人清楚地知道,他(她)把招生錄取的職責交給了專業人士——也無法對具體的招生錄取進程施加任何影響。極端情況下,他(她)或許可以針對某個特定學生提出自己的意見,但無法改變錄取結果。
二是公開透明。公開透明意味著招生錄取決策不是關起門來的“黑箱操作”,不能為所欲為。所有的招生信息和流程必須在一定范圍內——例如招生委員會——毫無保留地公開,以阻止特殊利益交換。但公開透明并非意味著對全社會的公開。原因很簡單,美國頂尖大學的招生錄取實行“整體性評價”,也就是說,沒有任何一個單一標準能夠決定錄取結果,或者說,申請學生達到了某一標準就一定會被錄取。之所以如此是為了防止學生和家長根據大學的錄取標準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這將損害學生情況的真實性,妨礙大學做出正確的判斷。
三是回避制度。為了確保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美國頂尖大學普遍設立了回避制度:如果某位招生人員的子女、親屬或任何與之可能相關的人準備申請大學,該招生人員當年必須提出申請回避,或不得接觸、參與、審核、決定相關人員的申請資料?;乇芟抵鲃由陥?。如果事先沒有申報,一旦被發現將會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承擔嚴重的法律后果。這對任何一個美國公民來說都意味著滅頂之災。
四是不把決策權集中在一個人身上。具體有兩層含義:首先,錄取是集體決策。學生的最終錄取結果是由招生委員會成員投票決定的,而招生委員會的構成則高度保密。其次,錄取過程是一個漫長而復雜的流程,同一份申請材料會經歷多個評審人員的多個環節的審核,每個人都必須提出自己明確的審核意見——這些意見在一個封閉環境中是公開的——都會對最終錄取結果產生影響,但在長達10個月的時間里,沒有任何一個人的意見可以決定某個學生的錄取,即使是招生辦公室主任也不行。實際上,這一機制正是基于對人類社會的深刻洞察:你也許可以搞定系統中的某一個人,但你不可能同時搞定所有的人。
五是外部監督。上述四點都是內控機制,除此之外,美國大學招生機構還通過一個共同的組織——美國大學招生咨詢協會(NACAC)來進行外部監督。它制定了一系列章程和準則——例如《招生行為標準》——來規范這個組織中機構和個人的道德標準和行為。每一所大學的每一個從事招生工作的人,都明確地知道這些需要共同遵守的規范。如果哪一所大學的招生機構突破了這些底線,將受到協會的懲罰,甚至被清除出局。這對大學的聲譽將造成極大的損害。
自主招生改革的三個方向
《21世紀》:自主招生制度下一步改革的重點在哪里?
秦春華:自主招生制度改革,下一步的重點集中在三個方面。
首先,迫切需要提高大學招生工作的專業化水平。目前的自主招生,仍然處在“考試”的階段,是“另一次考試”,這和自主招生的初衷是相背離的。招生是高度專業化的工作,僅僅通過考試是實現不了人才選拔的目標的。
其次,迫切需要提高考試的科學化水平。要努力提升命題質量,提高人才選拔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第三,要積極探索如何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總目標的銜接。歸根到底,自主招生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不能把它和整個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割裂開來。
《21世紀》:在自主招生制度外,還有哪些途徑可以探索學生與學校之間雙向多次選擇的錄取機制?
秦春華:從廣義上說,凡是不把高考成績作為錄取唯一依據的錄取方式都是自主招生,因此,體育特長生、藝術特長生、北大博雅計劃、清華領軍計劃、浙江三位一體招生、上海綜合評價招生,等等,都屬于學生與高校之間雙向選擇的錄取機制。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網絡編輯:柯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