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提升法治成色——寫在于歡案二審宣判之際
一
2017年6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于歡故意傷害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于歡行為屬于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這次宣判,依然通過官方微博進行現場播報,網民給予點贊,認為嚴格依法裁量,符合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
二審宣判網絡公開,二審庭審也網絡公開。5月27日從早上8點半到晚上11點,山東省高院通過官方微博全程直播二審庭審,四十多條微博有圖有文有視頻,檢察員、辯護人及受害方代理人輪番問答深挖案件事實,重要證人依次出庭作證,控辯雙方對相關證據進行質證……每一個庭審細節,第一時間通過網絡呈現出來,讓山東高院這個有180多萬粉絲的“大V”流量飆升。
懂法律的網民,依據自己對法律的理解,對控辯雙方的陳詞進行點評、衡量得失;更多的網民,也從內心樸素的正義感與常識出發,發表自己的見解。雖然各抒己見,但都有一個最強烈的共識:山東高院把庭審過程公開,全程直播,接受“全民圍觀”與監督,是對公眾知情權的積極回應,是誠意之舉,是相信庭審過程經得起最嚴厲、最苛刻的審視。那些揣測暗箱操作的“懷疑論”、充滿獵奇心態的“陰謀論”、認為二審走過場的“世故論”,至此都煙消云散,事實又一次雄辯地證明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也是最好的穩壓器,讓公眾輿論迅速聚攏于理性。
事實上,把案件放在社會聚光燈下接受圍觀與審視,也是司法自信與司法擔當的體現。近年來,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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