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對打聽過問干預紀律審查行為留痕追責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出臺《對打聽、過問、干預紀律審查情況實行報告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提出在紀律審查工作中,遇有打聽、過問、干預紀律審查情況的行為,紀律審查人員予以提醒和拒絕,并及時主動登記報告,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辦法》規定,對打聽、過問、干預紀律審查情況的行為實行登記報告的事項包括在信訪受理、問題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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