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騎ofo身亡誰負主責?
估計ofo方面可能會承擔次要責任或給予一定的人道主義補償,但主責肯定是談不上的。
責任編輯:陳愷辰
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位未滿11歲的男孩在使用ofo過程中與客車相撞,被卷入車底最終導致身亡。
(本文首發于2017年7月27日《南方周末》)
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位未滿11歲的男孩解開了一輛ofo共享單車的機械鎖,在騎行途中與上海弘茂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客車相撞,被卷進車底最終導致死亡。7月19日,該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為被告,并調整了訴訟請求,要求其共同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要求ofo方面承擔60%的責任),并向其索賠878萬元,并且要求ofo方面立即收回所有機械密碼鎖具并更換為更安全的鎖具。兒童騎ofo身亡,誰該擔負主責?
正方:
男孩父母要求ofo承擔60%的責任,獅子大開口索賠878萬元,挺無理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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