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山西省反饋督察情況
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山西省反饋督察情況
督察組組長、副組長聽取各專題小組第一階段匯報。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17年7月30日向山西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反饋會由樓陽生省長主持,楊松組長通報督察意見,駱惠寧書記作表態發言。黃潤秋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山西省委、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2013年以來,山西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頒布實施環境保護條例(修訂案)、汾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等法規,以及主體功能區規劃、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省委常委會兩次專題研究督察整改工作,著力推動山西綠色轉型。積極推進植樹造林,近年來每年投資百億元,年均完成造林面積400余萬畝,2016年全省森林覆蓋率比2013年提高2.47個百分點。右玉縣60年堅持不懈植樹造林,全縣林草綜合覆蓋率由解放初期的0.3%,提高到目前的54%,得到中央領導同志的高度肯定。
2013年以來,全省累計淘汰落后鋼鐵產能1498萬噸、焦炭3507萬噸。積極探索環境管理領域機制創新,激活排污權交易市場,累計完成交易金額14.83億元。推廣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449家企業投保,實現保費金額1.7億元。在全國率先成立省級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中心,為23起環境污染損害案件提供司法鑒定服務。
太原市大力推進集中供熱工程,建設交城、古交到太原的長距離供熱管網,替代現有燃煤鍋爐和散煤;主動實施重污染企業搬遷,近年來城區300余家重污染企業實現關?;虬徇w。大同市不斷推進原煤散燒、露天燒烤、小型鍋爐、“十小”企業等污染問題治理,2016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314天,連續四年排名全省第一。
山西省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嚴查嚴處群眾舉報環境案件并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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