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擴大學生權利后的改革建議
總體看來,這一輪高考改革,重點是科目改革,而沒有觸及錄取制度改革,但最終仍是按考生的科目總分排序、結合志愿進行錄取。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彭羽菡
2017年6月7日,浙江寧波北侖中學考點,浙江新高考語文科目考完,考生面帶微笑走出考場。2017年高考,浙江采用新高考的第一年,最核心的內容是打破以往高考文理分科的考試模式,由于三門選考科目此前已考完,浙江考生這次只需在天半時間內考完語文、數學、英語三門。
(本文首發于2017年8月17日《南方周末》)
總體看來,這一輪高考改革,重點是科目改革,而沒有觸及錄取制度改革,但最終仍是按考生的科目總分排序、結合志愿進行錄取。在沒有對高考錄取制度進行根本性改革的背景下,擴大學生的考試科目選擇權,會讓選擇權的落實受限,也會誘發新的應試傾向。
浙江和上海今年的高考錄取,總體看來,雖然浙江省出現了極少數考生的“誤報”志愿事件,但是,兩地作為我國高考改革的首批實驗省份,第一輪高考實驗較為平穩收官,不論是浙江實行的分段專業平行志愿錄取,還是上海實行的院校專業組志愿錄取,最終投檔、錄取結果,都基本符合考生的期待。
從2017年9月起,北京、山東、天津、海南4個省市,將在浙江和上海之后啟動新高考改革。在這時,分析浙江和上海高考改革中還需要改進的一些問題,對于接下來進一步完善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以及推進全國新高考改革,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高考擴大了學生五項權利
浙江和上海的高考改革,都是按2014年9月頒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實施的,具體改革內容包括:實行3+3科目組合,文理不分科,外語科目一年多次考,將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納入高考,對學生實行綜合素質評價,取消高考獎勵性質加分,逐漸取消高考錄取批次,等等。改革的重要出發點和目標是擴大學生的選擇權。
這輪高考改革最核心的內容就是“3+3”科目改革,浙江省是3+(7選3),上海是3+(6選3)??颇扛母镌诟呖几母锓桨竿瞥鰰r,被賦予很多的意義,主要就是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具體包括:
其一,擴大學生科目選擇權。6選3有20種組合,7選3有35種組合,不像以前3+文科綜合或者理科綜合只有2選1,可以鼓勵學生按照學科興趣來選擇科目。
其二,擴大學生課程選擇權。以前學生都被安排在一個固定的班里學習,現在則實行選課走班,學校為學生提供了更大的課程學習選擇空間。不能說是完全學分制,但很多高中都開始實行走班制。
其三,擴大學生考試選擇權。根據新高考改革方案,外語科目考兩次,選擇最好一次計入高考成績,全國各省今后都一樣,因此學生的考試選擇權擴大了。浙江省更進一步,7選3的選考3門也可以考兩次,因此浙江有4門科目考兩次,改革的復雜程度和難度比上海大很多。
其四,擴大學生學校選擇權。新高考不僅有“3+3”科目改革,還有要求取消錄取批次的改革。2017年浙江省取消錄取批次,所有學生可以同時填報本科和高職志愿(出現了學生志愿填報失誤的“烏龍”事件,與此有密切關系,當然,這是說改革還存在其他需要解決的問題)。上海2016年就取消了一本、二本錄取批次的區別。取消錄取批次,非常重要的價值是可以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學生可以不再按照批次、按照“身份”來選擇學校,而要關注學校本身的辦學質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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