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元環境公益訴訟賠償金該何去何從
泰州環境公益金賬戶目前只有那一筆1億元賠償金,且已經有定向支出。等剩余的五千余萬元撥付給泰興市政府,泰州環境公益金賬戶也將暫時成為“無米之炊”。
責任編輯:汪韜
作為寧夏騰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訴訟案原告,綠發會赴騰格里腹地,對沙土、水源、植被調查采樣。
(本文首發于2017年8月31日《南方周末》,原標題為《難放、難花、難補給 億元環境公益訴訟賠償金何去何從》)
騰格里一案5.69億的判罰創下了公益訴訟的紀錄。2015年環保法修訂后,環境公益訴訟數量飆升,環境損害責任人也付出了動輒百萬乃至上億元的巨額賠償金。
就已經判罰的案例來看,錢的主要去處還是當地政府設立的兩種方式:地方政府專門為案子設立的專項資金,或直接劃入財政已有的專項資金。
泰州環境公益金賬戶目前只有那一筆1億元賠償金,且已經有定向支出。等剩余的五千余萬元撥付給泰興市政府,泰州環境公益金賬戶也將暫時成為“無米之炊”。
2017年8月28日,備受關注的寧夏騰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訴訟系列案一審調解結案,8家被訴企業承擔五億多元用于修復和預防土壤污染,并承擔環境損失公益金600萬元。
騰格里一案5.69億的判罰創下了公益訴訟的紀錄。2015年環保法修訂后,環境公益訴訟數量飆升,環境損害責任人也付出了動輒百萬乃至上億元的巨額賠償金。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綠發會)副秘書長馬勇對南方周末表示,五億多元是企業已經治理或計劃治理的部分,600萬將打入法院的執行賬戶。
但與高額的賠償金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環保組織無錢訴訟、企業無錢賠償等窘境尚存。業內人士憧憬這些賠償金能夠在實踐“污染者付費”原則的同時,豐富環境領域資金格局。
骨感的現實卻是,不惟流入財政系統的賠償金難以使用,由于目前法律、司法解釋對環境公益訴訟資金的性質和使用并未作出明確規定,各地已有諸多探索,卻依然面臨重重阻礙。
用錢慎之又慎
就已經判罰的案例來看,錢的主要去處還是當地政府設立的兩種方式:地方政府專門為案子設立的專項資金,或直接劃入財政已有的專項資金。
下述被許多受訪人士稱為“那起天價案件”的,屬于第一類。
2014年,因江蘇省泰興市(泰州市下轄的縣級市)常隆農化等6家企業傾倒廢酸,污染了河流,泰州市環保聯合會提起了環境公益訴訟,最終判罰6家企業共賠償1.6億元環境修復費。在“騰格里沙漠污染案”之前,這是環境公益訴訟史上賠償金額最高的一起案件。
因為此案,泰州市專門成立了環境公益訴訟資金。
錢很多,也很燙手。民事公益訴訟的法院判決賠償金不能直接撥給政府,也不可能付給原告——這是設立專項賬戶的邏輯起點。泰州環保局法規處工作人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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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邵小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