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干事者鼓勁,為擔當者撐腰” “容忍”官員犯錯的尺度

從近幾年實施效果看,各地的“容錯”機制確實保護了一些干部,不過也有人擔心,如果沒有健全的制度保證,會成為對個別人的“縱容”。

責任編輯:劉斌

從近幾年實施效果看,各地的“容錯”機制確實保護了一些干部,不過也有人擔心,如果沒有健全的制度保證,會成為對個別人的“縱容”。(農健/圖)

(本文首發于2017年8月31日《南方周末》)

從各地的容錯免責辦法來看,在“三個區分開來”的總體框架下,具體做法大同小異,大多強調了不是明知故犯、經過集體民主決策、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符合上級政策精神等具體容錯標準。

各地的容錯也是有“底限”的,并非所有的領域出現錯誤和過失都可以免責,湖南就規定了“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除外”,浙江杭州市也作出了同樣的規定,并嚴禁打著改革創新的旗號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容錯機制的具體操作應該引入多元評價機制,不僅有紀檢等問責機構的認定,還應該有社會評價,讓公眾能參與容錯免職的認定,這樣才能保證認定的公正性和科學性。

近些年來,越來越多地方開始容忍官員犯“一定的錯誤”。

例如江蘇省各級干部今后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時,只要是主動擔責、積極作為,如果出現一定失誤和錯誤,將能被“容錯”免責,這讓江蘇的公務員吃了一顆“定心丸”。

根據2017年6月江蘇省委制定的《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改革創新擔當作為的實施意見(試行)》,共有8種情形可以被免責,包括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臨機決斷、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時出現失誤等。

江蘇的做法是中央精神在地方的又一次落地生根。黨的十八大之后,中共中央多次強調“容錯”,2016年國務院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了“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干事者鼓勁,為擔當者撐腰”。今年7月19日召開的中央深改組第三十七次會議再次指出,建立健全改革容錯糾錯機制。

據南方周末記者不完全統計,2015年以來已有河北、浙江、四川、云南、上海、山東等十多個省份探索建立了干部“容錯機制”,一些干部因此而“躲”過了本來要受到的處分。

免責與問責并舉

探索容錯糾錯的實踐中,浙江走在前列。2014年溫州在省內率先制定容錯機制后,浙江省委于2015年出臺了《關于激勵干部干事創業治理為官不為若干意見》,此后,杭州、金華、臺州、紹興等市也制定了相應的制度。

寧波下轄的象山縣,自2015年推出容錯免責機制后,已有十多名鄉鎮(街道)和縣直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被免于問責?,F任象山縣丹西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的史欣榮就是一個“幸運兒”,本來對他的問責程序已經啟動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網絡編輯:小碧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
午夜宅男在线,中视在线直播,毛片网站在线,福利在线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