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操縱房“詐”的人與錢
房“詐”騙局中,雖然操盤者頗費心機地構建了介紹人、借款人、委托賣房代理人、買房人等多個合法化環節,但多個案子中的關鍵人屢有重合,高度關聯。
責任編輯:馮禹丁 助理編輯 溫翠玲
2017年8月15日,北京市司法局通報,媒體披露北京市相關公證處涉嫌違規辦理“以房養老”公證問題后,方正公證處停業整頓。
(本文首發于2017年9月7日《南方周末》)
房“詐”騙局中,雖然操盤者頗費心機地構建了介紹人、借款人、委托賣房代理人、買房人等多個合法化環節,但多個案子中的關鍵人屢有重合,高度關聯。更可疑的是,一個案件的資金流水顯示,整個流程不過是一筆錢在同一伙人之間倒騰操作,而老人則在這個過程中失去了房子。
約兩年前,北京數十位老人參加了所謂的“以房養老”理財項目后,失去了自家房子,并背負上巨額債務。老人們在高達百分之十幾的月息的誘惑下,把房產進行抵押借貸,簽署借款以及房屋委托出售合同。最終,房子被低價出售(詳見2017年8月10日南方周末《房“詐”》)。
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等主流媒體對此進行了廣泛的報道。騙局曝光后,針對公證處涉嫌違規辦理“以房養老”公證問題,北京市司法局也對相關公證處等進行了專項排查。8月中旬,北京方正公證處等因此停業整頓,有涉案人員已被公安機關逮捕。
此后,南方周末記者跟蹤調查發現,在整個騙局中,理財項目介紹人、放債方、買賣委托代理人,至最終的購房者,多個案子中的關鍵人屢有重合,高度關聯。更可疑的是,用于買賣房屋的資金在他們之間循環往來,形成一個閉環。
2017年8月2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通報了四起“套路貸”犯罪案件,并表示,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制造銀行流水痕跡、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惡意壘高借款金額、軟硬兼施“索債”,是“套路貸”的五大特征。
對比多起“房詐”騙局中的手法,與這幾項特征基本吻合。
不同環節,同一撥人
南方周末記者統計,理財項目介紹人為廣艷彬的老人有六十多戶,其中至少50戶涉及房產糾紛。
張培是一名房“詐”騙局的受害老人。2015年4月初,她經廣艷彬推薦勸說,決定用自家房產的房產證抵押貸款,投資一個“以房養老”項目。雙方約定,廣艷彬每月向張培兌現15%收益,其中3.5%是需要交付債主的利息,剩下的11.5%則是返還給投資人的項目分紅。
經廣艷彬介紹,一位名叫楊勁松的男子答應借款給張培。2015年4月15日,楊勁松帶著張培在公證處簽署了三份法律文書。第一份文書是借款合同,約定張培向乙方借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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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