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復核結果可否直接通知律師

從2007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復核權,迄今已10年。

責任編輯:戴志勇

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外景。(東方IC/圖)

(本文首發于2017年9月7日《南方周末》)

目前在核準死刑的案件中,實踐中的做法是,最高法院不直接將核準死刑的結果通知參與復核的律師,而是通知負責二審的省級法院,由省級法院再通知負責一審的中級法院,中級法院在將死刑犯執行完死刑后,再來通知參與復核的律師,并將關于核準其當事人死刑的裁定書寄給律師,讓律師填寫回執單并寄回最高法院。這種做法弊端很多,亟需改革。

從2007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復核權,迄今已10年。10年來,最高法院通過正確行使死刑復核權,不僅有效減少了我國司法實踐中的死刑適用,而且為從立法上持續減少死刑罪名創造了良好的條件。毫無疑問,死刑復核權收歸最高法院將在我國的死刑改革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筆。

死刑復核收回最高法院10年來,最高法院一直在不斷完善死刑復核的各項制度,如律師的介入變得更容易、更規范了,律師與復核法官的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網絡編輯:劉小珊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
午夜宅男在线,中视在线直播,毛片网站在线,福利在线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