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創新學術評價體系引熱議
什么樣的“網文”才算“優秀”?“網紅文章”能否等同于學術論文?靠刷流量成為的“網紅”,該怎么鑒別?
責任編輯:戴志勇
浙江大學“兩微一端10萬”論文同于發表核心期刊,支持反對者意見不一。
"網紅文章"=期刊論文?
浙大新規里包含了一個真問題
浙江大學日前出臺新規,浙大在校師生在媒體及其“兩微一端”發表的優秀網絡文化成果,根據傳播效果和影響力,可被認定為國內權威、一級、核心等學術期刊論文,納入晉升評聘和評獎評優。該新規一經推出,立即引發了廣大師生和網友熱議。
什么樣的“網文”才算“優秀”?“網紅文章”能否等同于學術論文?靠刷流量成為的“網紅”,該怎么鑒別?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如何界定優秀網絡文化成果?
根據浙江大學出臺的《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簡稱《辦法》),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包括在報刊、電視、互聯網上刊發或播報的,具有廣泛網絡傳播的優秀原創文章、影音、動漫等作品。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運用正確思想文化對各種社會輿論和價值觀念進行引導。
《辦法》對網絡文化成果的發表媒體、傳播效果都進行了較為細致的規定。例如,文化成果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和《求是》雜志刊發,并形成重大影響的作品,可申報認定為等同于國內權威學術期刊刊發;在《新華每日電訊》、《參考消息》、《半月談》、央視等央媒及其“兩微一端”發表并形成較大影響的,可申報認定為等同于國內一級學術期刊刊發;在包括新浪、搜狐、網易在內的重要商業門戶網站及其“兩微一端”上刊發轉載并產生較大影響、形成較大網絡傳播的作品,也可申報認定為等同于國內核心期刊刊發。
“重大網絡傳播”指作品被不少于20家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以及重要商業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刊發、轉載。“較大網絡傳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10家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和重要商業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刊發、轉載,其中微信公眾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于10萬,頭條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于40萬。
據校方介紹,該新規的出臺,是對學術評價體系多樣化的探索,旨在鼓勵學者作為知識分子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胸懷天下、傳播真理。
記者了解到,除浙大外,已有多所學校開始進行相關的探索。上海交通大學試點將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納入宣傳思想工作干部職務職稱評聘條件,吉林大學出臺規定鼓勵優秀網絡文章和網絡輿情信息稿件創作,規定優秀網絡文章的體裁為新聞評論,時政、高教、社會熱點解讀文章和長篇通訊文章。
浙江大學出臺的《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的截圖。(圖片來自網絡)
優秀網文能否與嚴肅論文相提并論?
新規發布之后,有學者為大膽創新叫好,認為學術評價應該更關注于成果本身的價值和影響力,新規對探索學術評價體系多樣化有積極意義。
“在媒體與互聯網大融合背景下,一大批有專業素養和學術精神的學者、科研機構和政府部門更愿意通過‘兩微一端’等新媒體方式首發和傳播學術思想。”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很多網絡成果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遠遠超過核心期刊。
“在互聯網時代,仍然認定期刊上發表的才算學術成果,就好像有了鋼筆之后,仍然規定用鵝毛筆寫出來的才算文字。”浙江工商大學教授朱海就表示,科研秩序要走向市場主導的開放秩序。
也有學者質疑,網絡作品追逐熱度與點擊率,論文則有其學術規范性,兩者難以相提并論。“目前的職稱評審和論文考核可能有一些問題,但解決的方法是加強專業性,而不是用點擊率來決定‘學術’的價值。”深圳大學教師殷俊博士說。
浙江大學建工學院一名教師表示,學術論文有著嚴格的同行評議流程,其質量在學術圈內有公認的評價,但是發表在公共媒體的文章恐怕很難評價。
事實上,從2013年開始,教育部就提出“研究制訂優秀網絡文章納入科研成果統計、列為職務(職稱)評聘條件的辦法”,在《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貫徹落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推動將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納入科研成果統計、職務(職稱)評聘審、評獎評優條件”。
記者了解到,由于現有科研成果評價制度只認可具有統一刊號的刊物,因此在多所開展相應探索和試點的院校中,優秀網絡文章納入科研成果統計普遍難以落實。用論文“一刀切”簡單評價使一些重要學科領域人才流失,飽受詬病,浙江大學新規則是針對該難題的有益探索。
“網紅文章”監管還須“嚴進嚴出”
有部分學者和網友認為,網絡文章背后,雇傭網絡水軍刷點擊量、閱讀量等事例屢見不鮮,新規是否會帶來新的“學術造假”以及“學術不公”?
網民“說幾句”表示,“很欣喜看到創新舉措,希望在實施過程中將文章發表的平臺、發表的板塊等都監管起來,這樣才能確保評選的公正性”。網民“熏衣草香”建議,在具體執行的時候,要嚴加查處“刷票”等作弊行為,公平公正評判文章。
“最重要的是穩妥、嚴密地制定出一套被學術界廣泛認可的評價機制,而不是簡單地給出一份名單、借用商業邏輯里的點擊量作為考核標準。”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博士生方可成說。
中國海洋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教授王天定認為,科研成果可以通過網絡發表,但學術出版發表環節的審核、發表后的評價,仍須由學術共同體嚴格按照學術標準進行。
對此,浙江大學相關負責人表示:“網絡文化成果是優秀的網絡文化原創作品,大學要鼓勵和引導師生產出高水平的成果。學校希望在這方面進行積極的探索和嘗試,并在具體工作中不斷加以完善。對于滿足《辦法》中基本條件的成果申報,根據規定,要由專家委員會以實事求是、嚴謹科學的態度,秉承嚴肅的學術傳統、學術規范和學術標準進行嚴格評審。”
此外,浙江大學多名師生表示,新規對于人文學科的實際意義更大,許多學校的文科專業本身就將報紙、雜志上發表的文章認定為核心期刊,而對部分理工科而言,“國內權威期刊發表”一般可作為研究生的畢業標準,不會對該領域高層次研究人員的工作方向產生太大影響。
據了解,浙江大學對教師的評價標準體系較為多元,大學教授一般有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三項職責,不同類型的學者可有所側重,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的認定將成為這一體系的完善和補充。
張濤甫:浙大新規里包含了一個真問題
浙江大學近日發布《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浙大在校師生在媒體及其“兩微一端”發表的網文將可認定為國內權威、核心等學術期刊論文,并納入晉升評聘和評獎評優框架。該辦法推出后,引發社會輿論強烈反應,尤其是在高校學者圈內輿論反應尤烈。輿論對浙大新規褒貶不一。
浙大新規之所以引起這么大的輿論反應,蓋在于這一另類新規觸動了固化多年的大學科研評價體系,尤其是撼動了人文社科的科研評價體系。長期以來,大學學術研究常以高冷的姿態拒人千里之外,外人難以染指。身居學術圍城中的學者們會用一套專門化的學術語言進行交流、對話。學術研究成果則是他們交流和對話的媒介。在學術圈,會按照專業劃分,被切割成若干棋盤式的專業地盤,每個地盤既是學術共同體,也是利益的江湖。一個學術共同體的維系須有共識和游戲規則,其中一大游戲規則即是科研成果的評價體系。這套評價體系不僅關乎一個學者的江湖聲望,更關涉學者的現實的利益。
在學術界,很難用一把尺子對高度分化的專業成果進行評價。相對而言,自然科學學術標準相對明確,具備一定的硬度,但人文社科的成果評價就有難度,因為人文社科的評價指標是有彈性的,甚至在評價上見仁見智。近20多年來,中國人文社科強化學術規范建設,指標硬度在提升,但也出現:社會學科評價理科化、人文學科評價社科化的趨向。這種努力固然可以減少人文社科評價的彈性,降低隨意性,但會帶來一個嚴重后果:人文社科研究內卷化。人文社科學者往往滿足于宅在專業小圈子里玩高冷的專業游戲,殊不知人文社科最重要、最大的實驗室應是骨感的社會和豐滿的人生。學者需要走出他們封閉的象牙塔,走進涌動的生活和廣袤的社會。人文社科學者如果缺乏社會關懷,缺乏對人生的體驗,追求所謂價值中性和情感零度的專業化,這樣高冷的人文社科研究究竟價值幾何?這是個真問題,值得反思。
浙大這次的舉措,有糾偏之意,但用力有點過猛。浙大新規的真實動機,并非一定要取代原先的評價指標體系,以新規置換陳規,而是意在彌補陳規之不足。在原先的評價指標體系中,學者在媒體上發表的智性成果是不算數的,在互聯網已經成為公共發表和專業發表主流平臺的今天,無視或忽略學者的網絡化知識生產和傳播,這也是與社會和科技發展大趨勢相逆的。有人也許會說,現今的網上充滿了口水化的知識,泥沙俱下,學者在網上發表文章,說明其文章也沒什么營養,可視為口水垃圾同類。其實,正因網上口水太多,亟需有高品質、富營養的內容去凈化網上污泥濁水,提升其內容品質。學者可以發揮他們的專業優勢,向網絡輸氧,用思想和智慧去凈化網絡空間。浙大新規意在用結實的制度安排鼓勵教職工的網上發表,此舉無可厚非。
問題在于,浙大的新規對網絡文化成果的發表媒體、傳播效果的規定欠嚴謹。以新規去補陳規之缺,糾陳規之偏,設計須周延。比如,媒體范圍、成果登第以及影響力的認定依據如何科學認定?同時,鼓勵網上發表,認定學者網上成果,并非要跟權威期刊、核心期刊捆綁在一起。畢竟學術研究成果與網上發表的成果,游戲規則和話語邏輯是不同的,將網上發表“高配”為權威期刊或核心期刊,這種制度性的拉郎配,反而會對學術生產構成傷害。鼓勵學者的媒體發表,不一定非得要搭上學術的便車,完全可以通過別的路徑予以解決。
(來源:新華社、南方周末)
網絡編輯:邵小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