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行】人民陪審的南京試驗
陪審制度改革試點進行得比較成功,標志不是法院將陪審員“管理”得更好了,而是法官開始反過來“怕”陪審員了。
責任編輯:劉斌
南京市鼓樓區法院用3名法官+4名陪審員的“大合議”形式審理案件。
(本文首發于2017年10月12日《南方周末》)
“就是要把法官的理性思維和大眾的樸素價值觀結合在一起,使法院做出的裁判既能符合法理要求,又能符合一般人樸素的判斷標準。”
陪審制度改革試點進行得比較成功,標志不是法院將陪審員“管理”得更好了,而是法官開始反過來“怕”陪審員了。
2015年4月,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了《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10個?。▍^、市)50個法院展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改革試點,希望在兩年試點期后能總結經驗,推動相關法律完善。
如今兩年過去,50個法院改革試點的期限繼續延長一年。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德詠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說明:“由于試點工作仍處于不斷探索、逐步完善的過程,有些問題還沒有充分顯現,特別是事實審與法律審的區分在審判實踐中如何具體操作仍未形成一致意見,還需要一段時間進一步研究總結。”
“從試點上看,困難是如何區分案件事實部分與法律部分。但從整個實施上看,是各級法院對這項制度認識模糊。”2017年9月29日,國家法官學院一位負責對試點法院進行調研與培訓的專家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全國50個試點法院中,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陪審制度價值功能的認識非常清晰,“我認為可以代表改革的方向”。
“不是來幫法院解決問題的”
在南京,除了鼓樓區人民法院,還有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參與了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南京中院宣傳處處長趙興武在和南方周末記者談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價值時,聯想到了此前在山東發生的辱母殺人案。
于歡情急中刺死了侮辱母親的追債人,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這種裁判就是機械裁判,老百姓的民意沒有反映到審判中來。”趙興武說,該案一審中也有人民陪審員的身影,但沒能真正發揮作用。
陪審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鼓樓區法院副院長夏雯對這個問題思考了十年,她得出答案:“就是要把法官的理性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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