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批捕決定權,下放給檢察官
責任編輯:蘇永通
公訴檢察官在交流探討案情。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何挺:各地案件起訴、批捕決定權大部分已經下放,但將一般案件的不起訴、不批捕決定權下放,具有前瞻性。
2017年10月9日,北京市檢察院發布消息:在全國率先將一般案件的不批準逮捕、不起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權,下放給檢察官。
根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司法責任制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檢察官權限清單也同步修訂,更加突出檢察官的辦案主體地位。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何挺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司法責任制已進行了兩年多,是司法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最高檢下發了推進意見,各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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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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