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破“以鑒代審”,判醫院負全責
在醫療糾紛訴訟中,由于不具備醫學專業知識等原因,法院存在過分依賴醫療鑒定意見,甚至“以鑒代審”的現象。有的鑒定還會確定責任程度的百分比,法院通常也會采信。
責任編輯:蘇永通 助理編輯 溫翠玲
須江中心衛生院。
(本文首發于2017年11月9日《南方周末》)
在醫療糾紛訴訟中,由于不具備醫學專業知識等原因,法院存在過分依賴醫療鑒定意見,甚至“以鑒代審”的現象。有的鑒定還會確定責任程度的百分比,法院通常也會采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在近日一審判決的一起醫療糾紛案中,罕見地沒有采信兩份鑒定意見,以違反病歷書寫規范、舉證不能為由,認定醫院承擔全部過錯責任。
牙齒矯正與八級傷殘
“現在看(女兒的牙齒)其實挺可愛的,有的日本女孩子還特意做成這樣。”周小芬對自己的做法后悔不已。
2007年8月,周小芬帶著11歲的女兒毛宛鈺到江山市須江中心衛生院咨詢。她覺得女兒兩顆虎牙有點翹,不夠整齊。
接診的是該院口腔科醫生王淑梅。門診病歷記載,毛宛鈺的主訴是“上下牙不齊”,經王淑梅診斷,其上牙牙列中度擁擠,下牙輕度擁擠,上中線略左偏約1mm,Ⅰ類面型(即正常面型),覆覆蓋基本正常。
王淑梅認為,需要對毛宛鈺進行牙齒矯治,并給出了A、B兩套方案。周小芬選擇了A方案,即先將毛宛鈺的左上5和右上5兩顆牙齒拔掉,再進行矯正。
據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中華醫學會編著的《臨床診療指南》,對于牙列中度擁擠,應參考面型決定是否拔牙,能不拔牙盡可能不拔牙。
在2014年5月23日的庭審中,王淑梅承認,她在對毛宛鈺正畸(即矯正牙齒)時沒有告知風險及注意事項。
拔完兩顆牙后,王淑梅給毛宛鈺戴上“矯正器”。在此過程中,毛宛鈺出現了“上牙弓變小,與下牙弓不匹配”。周小芬解釋,“就是民間說的‘地包天’。”
為了糾正上述問題,王淑梅又實施了下頜后移的“下頜重力后牽引”方案。
“就是用一個橡皮圈分別掛在下牙3和下牙7上,”毛宛鈺回憶說,“要反復很多次,手都吊酸了。”她說能聽到自己的關節“卡巴卡巴”響,有時連身邊的同學也能聽見。
根據后來浙江省醫學會的《醫療損害鑒定意見書》,正是由于這一&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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