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產品供給社區化
精神產品供給社區化,甚至像水電燃氣寬帶等公用事業一樣直接進入千家萬戶。此話怎講?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李玫琦
圖為市民們在天津濱海圖書館內閱讀。
(本文首發于2017年11月9日《南方周末》)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該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一部包括附則在內僅55條的法律,短小精悍,但從中可以讀出一個國家的雄心:精神產品供給社區化,甚至像水電燃氣寬帶等公用事業一樣直接進入千家萬戶。此話怎講?
該法第14條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設立公共圖書館;地方政府應當充分利用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的綜合服務設施設立圖書室。這一目標目前進展如何呢?文化部透露:全國還有12%的縣區沒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邵小喬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