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33個單位110人因生態環境損害問題被問
201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云南省開展了為期1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于2016年11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2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云南省依法依規調查處理。
201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云南省開展了為期1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于2016年11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2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云南省依法依規調查處理。
云南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省委書記陳豪,省委副書記、省長阮成發強調,問責一定要體現嚴肅性和警示作用,當前特別要防止失之于寬、松、軟。云南省成立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責任追究機制,抽調23名紀檢監察干部迅速開展核查問責工作。根據核查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對33個責任單位、110名責任人進行問責。被問責33個單位中,廳級單位10個、縣處級單位13個、鄉科級單位10個。被問責的110名責任人中,廳級干部25人、縣處級干部50人、鄉科級干部31人、其他干部4人。其中,9人已被追究刑事責任、4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處分55人、免職2人、停職檢查1人、誡勉問責25人、通報問責5人,批評教育9人?,F將有關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曲靖市、紅河州對危險廢物集中處置項目建設推進不力,建設滯后,導致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長期得不到集中無害化處理,醫療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多發,以及紅河州個舊市對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不力,區域環境空氣中重金屬污染加劇問題。曲靖市、紅河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項目于2005年被列入國務院《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按要求應于2010年開工,2013年建成投用。曲靖市2013年2月才確定建設地址,2016年3月才開始施工;紅河州于2011年6月開工建設,但至2016年8月仍未全部建成投用。2013年,紅河州及個舊市兩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違規認定個舊市超拓有限公司硫酸生產工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個舊市城區2015年大氣重金屬污染加劇。上述地區黨委、政府和有關責任人對工作重視不夠,推進不力、落實不到位。責令曲靖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紅河州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個舊市委、市政府向紅河州委、州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紅河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向紅河州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并在全省通報。給予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岳躍生(時任曲靖市委副書記、市長)黨內警告處分,給予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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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邵小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