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新政:銀行不好買了,資管門檻高了

兩份金融監管文件的公布,意在破解過去多年中國金融市場的混業亂象,限制各路資本和金融產品入股商業銀行,對資管產品進行強監管,打破剛性兌付。

責任編輯:顧策 馮禹丁

華夏人壽最近經歷了一系列股權變動,恰逢一行三會以及外管局推出一套史上最嚴資管業務新規。(華夏人壽/圖)

(本文首發于2017年11月23日《南方周末》)

兩份金融監管文件的公布,意在破解過去多年中國金融市場的混業亂象,限制各路資本和金融產品入股商業銀行,對資管產品進行強監管,打破剛性兌付。

2017年11月21日,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夏人壽”)一舉成為“舌尖”上的公司。“今天所有人都在討論它。”一位頂級投行的投資經理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被議論的原因是,華夏人壽最近經歷了一系列股權變動。首先是民生銀行(600016.SH)于2017年11月12日晚公告稱,華夏人壽增持民生銀行A股普通股1.3億股,加上此前所持股份,合計持股增至4.13%。

早在2016年,華夏人壽與東方集團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此次增持后,華夏人壽與東方集團合計持股達7.05%,超過民生銀行原第二大股東“泛海系”。目前,民生銀行第一大股東仍為安邦保險。

緊接著,11月20日晚間,名不見經傳的金融控股集團中天金融(000540.SZ)公告稱,擬以公司及子公司不超過310億元的現金購買華夏人壽21%—25%的股權,成為華夏人壽的第一大股東。而拋出華夏人壽股權的是“明天系”。

值得注意的是,華夏人壽一系列股權變動發生時,恰逢一行三會以及外管局推出一套史上最嚴資管業務新規。11月16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二天,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發布《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華夏人壽一系列變化都踩在時間點上,耐人尋味。

賣出銀行股

《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辦法》)的出臺,是為了加強商業銀行股權監管,規范商業銀行股東行為,彌補監管短板。

如果再晚幾天,華夏人壽恐怕無法輕易增持民生銀行。

據銀監會負責人介紹,《辦法》制定的一大原則就是分類管理,即根據持股比例,將股東分為適用審批制的股東和適用備案制的股東。比如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單獨或合并擬首次持有或累計增持商業銀行股份總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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