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入華潮到裁撤風 跨國藥企中國研發中心:沉浮二十載

20年前,第一家跨國藥企在華建立研發中心。隨后風起,這種在醫藥研發鏈條上的關鍵機構,從地位低微漸而舉足輕重。

責任編輯:何海寧

跨國藥企中國研發中心負責人都陸續自己創辦醫藥公司,研發藥品。(農健/圖)

20年前,第一家跨國藥企在華建立研發中心。隨后風起,這種在醫藥研發鏈條上的關鍵機構,從地位低微漸而舉足輕重。

20年后,業態轉型,入華潮演變成為裁撤風。這類機構在華的20年,也見證了中國乃至全球醫藥研發的沉浮。

藥企研發模式已經完全轉變:從內部包攬一切轉向通過外包合作等形式與外部共同研發。

2017年10月31日,全球知名藥企諾和諾德高級副總裁兼全球研發部負責人柯宙思風塵仆仆從丹麥飛到北京中關村生命科學園區,參加公司中國研發中心的二十周年慶典。簡單的紅色橫幅、一張大合影,定格了這一特殊時刻。

五年前,2012年9月,時任衛生部部長陳竺、北京市副市長茍仲文、中國科學院副院長張亞平等為這一研發中心開幕剪彩。“積極鼓勵各類跨國制藥企業和相關研究機構在華設立研發中心,并將研發成果實現本地轉化。”彼時,陳竺在開幕式上指出。

事實上,二十年前,1997年5月,諾和諾德就已在北京建立了研究發展中心,這是跨國藥企在中國設立的第一家生物技術基礎研發中心,也在一定意義上打開了中國新藥研發的大門。很快,2000年以后,隨著跨國公司的入華潮,禮來、羅氏、強生等大型藥企的研發中心相繼落戶中國,它們起起伏伏、幾經波折,也見證了中國醫藥研發的變遷。

然而,2017年伊始,不少跨國研發中心不斷傳來撤銷的消息。這一醫藥研發鏈條上的關鍵機構,進入業態轉型的十字路口。

“沒有研,只有發”

最開始建立研發中心是一種“剛需”,主要支持公司的商業擴展。

藥物研發分為臨床研究和臨床開發,前者包括確定治療和靶點、篩選化合物、臨床前藥理毒理研究等,而后者主要為臨床試驗(分為I期、II期、III期)。一般來說,進口藥想要進入中國必須有中國人的臨床試驗數據,因此,外企的中國研發中心主要任務便是做配套開發,如臨床試驗、新藥申報等。

2005年,世界最大制藥企業輝瑞(Pfizer)在上海成立中國研發中心,2010年成立武漢研發中心,共計上千人。2007年,葛蘭素史克(gsk)在上海張江成立中國研發中心,其重點研究領域包括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和各種疼痛疾病,這也是唯一一家將其核心疾病領域的完整研發產業鏈設置在中國的跨國藥企。在其前后,羅氏(Roche)、諾華(Novartis)、阿斯利康(AstraZeneca)等都在張江建立了研發中心。

但一開始,這些中心處境并不太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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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邵小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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