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頭術還屬于器官移植嗎?
換頭術當然可以試驗,如果是真正造福于人的科學研究當然是誰也阻擋不了的,但是,對于用換頭來創造“異體頭身重建人”,需要不同于器官移植的管理、規定和程序,更需要社會給予“異體頭身重建人”以法律地位,并且得到社會的認同和認可。
責任編輯:朱力遠
某醫院的移植手術病區(資料圖)。
目前世界神經外科聯合會認為換頭術并不可行,但是,如果科學研究證實可以成功地實現脊髓斷離后的神經接通和再生,是不是就可以進行換頭術了呢?這種離奇的外科手術會帶來怎樣的問題呢?
意大利神經學家塞爾焦•卡納韋羅和中國哈爾濱醫科大學的任曉平合作完成了一例人體遺體頭部移植手術后,卡納韋羅宣稱下一步將對人進行活體頭顱移植。多年來換頭術的說法不絕于耳,但從來沒有像這一次這樣掀起軒然大波。
大家知道,器官移植獲得社會公認和最大的榮譽之一是,1990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授予首次成功進行腎移植的約瑟夫•默里和骨髓移植的開拓者唐納爾•托馬斯,但是比較換頭術與一般的器官移植,顯然兩者有很大的差距。
其實,我們可以從換頭術的屬性、倫理和一旦成功換頭后的身份認同等方面來認識換頭術。
與其說換頭,不如說換人
頭顱移植也被通俗地稱為“換頭術”,但是,換頭術是否屬于器官移植呢?現在,連一心和誓言要將換頭進行到底的研究人員也對換頭的屬性產生了模糊。
任曉平稱,“換頭術”等說法并不妥當,嚴格上說,他們的團隊完成了第一例頭移植外科實驗模型。“是在新鮮的遺體上,做了臨床前的手術設計”,同時他反感“換頭術”的提法,提出“異體頭身重建”的概念。
毫無問題,換頭術可以探索和研究。但是任何研究都有相應的規范、程序和制度設計?,F在要明確的是,如果換頭術屬于器官移植的范疇,就應當按照《世界衛生組織人體細胞、組織和器官移植指導原則(草案)》和中國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來規范和實施。
不過,按照中國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似乎并沒有把頭顱移植包括在器官移植中,條例稱,“人體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體器官捐獻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臟、肺臟、肝臟、腎臟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將其植入接受人身體以代替其病損器官的過程。”
當然,該條例有“等器官”的表述,意味著也可以把頭顱當作器官來看待,但是,“異體頭身重建”概念或術語的提出其實就是在否定換頭術屬于器官移植了。原因是很明顯的。除了頭顱的全身各器官,如果移植到受(患)者的身上,無論從功能上還是屬性上,都是屬于受者的,即便移植了多個器官,它們也都融入到受者的機體中,并完全成為受者全部生理功能的有機組成部分。
但是,如果換頭,則意味著大部分和全部置換人的所有功能。表面上看,頭顱是一個器官,但是,它卻是一個綜合性的大器官,包含眼、耳、鼻、嘴、舌、臉和大、小腦,不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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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周凡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