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將宗教扭曲為一門生意
富而后教,40年改革開放,小康基本達成,恢復儒釋道三教的深厚智慧,吾國吾民更趨文明,是我們衷心所愿。
責任編輯:陳斌
富而后教,40年改革開放,小康基本達成,恢復儒釋道三教的深厚智慧,吾國吾民更趨文明,是我們衷心所愿。
(本文首發于2017年11月30日《南方周末》)
近日,國家宗教局等12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明確佛教道教場所必須堅持非營利性質,嚴禁商業資本介入,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投資或承包經營佛教道教場所。這意味著要切斷宗教活動中的營利之心,改善宗教教風,使宗教真正能發揮溫暖乃至救濟人心的作用。
不論貧困還是富足,生而為人,總難免有世俗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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