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案庭審直擊虎口疑案
事發一年零五個月之后,2017年12月19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系列案幾經周折,終于在北京市延慶區法院首次開庭審理。
責任編輯:蘇永通 溫翠玲
2017年12月19日,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系列案在北京市延慶區法院首次開庭審理。
(本文首發于2017年12月21日《南方周末》)
原告:表面上看,趙女士因未遵守園方規則下車導致了悲劇發生。但根本原因在于,園方安全設施不足,猛獸區自駕游項目存在安全隱患且未經安全評估開業經營。園方針對游客所做的規定,實際上是轉移風險,逃避責任。
被告:趙女士在猛獸區的下車行為是重大過錯,可以依法減輕或免除園方責任。在自駕游模式下,只要遵守園方規定,特別是做到不下車、不開窗,就能保證安全。該園至今沒有出現過乘客未下車、未開窗而受傷害的情況。
事發一年零五個月之后,2017年12月19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系列案幾經周折,終于在北京市延慶區法院首次開庭審理。
2016年7月23日下午,位于北京延慶的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發生一起慘?。喊不占于w青(化名)在東北虎園被一只老虎咬傷,試圖救女的其母周克勤被另一只老虎咬傷致死。(詳見《南方周末》2016年10月20日《虎口之旅》)
此次延慶法院連審兩起民事案件:原告趙青訴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要求園方承擔70%侵權責任,索賠69萬元;趙青和父親、外公為共同原告,要求園方對趙母周克勤之死承擔全部責任,索賠124萬元。
而在2016年8月延慶區聯合調查組公布的“7·23事件”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中,結論定為“不屬于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因調查報告,又產生了兩起行政案件:在申請公開調查報告相關材料未果后,趙青狀告延慶區政府,后因對方在開庭前提供相關材料而撤訴;在研究相關材料并認為存在諸多問題后,趙青再告延慶區政府,要求撤銷該報告,目前該案尚未開庭。
兩起民事案件于2016年11月提起。原告均曾申請上級法院提級管轄,但延慶法院審委會決定仍由該院審理;兩案又因趙青申請傷殘鑒定曾中止審理。
原定今年9月18日開庭的上述兩案,在發出傳票后又因故推遲。據趙青介紹,此次開庭前,延慶區法院曾多次組織原被告調解,但因雙方分歧過大未果。
12月19日的庭審,原告趙青及其父親和6名代理律師出庭,被告的園方由兩名律師出庭。
下車原因:吵架還是暈車?
關于趙青在東北虎園下車的原因,“吵架說”曾廣為流傳,并使趙青飽受非議。
趙青當庭否認“吵架”。她說自己“開車不暈坐車暈”。入園時由她開車,因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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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周凡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