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廣交會”要來了?

環保主管部門專為環保社會組織搭建一個旨在解決問題與聯絡溝通的年會平臺,作為NGO負責人,你會來參加嗎?

責任編輯:呂宗恕

讓更多環保NGO成為政府環保部門的業務協同伙伴,一起推動社會變得更美好。(視覺中國/圖)

(本文首發于2017年12月21日《南方周末》)

“環保組織有他們的公益理想,不想被政府完全捆綁。大家只要朝著一個目標做事就行,沒有必要非得成立一個組織來約束。”

年會未來的發展也應當進一步突破行政區域的界限。“抓住機遇,把年會打造成泛珠三角地區環保公益行業的交流平臺,能夠提高年會的影響力。”

環保主管部門專為環保社會組織搭建一個旨在解決問題與聯絡溝通的年會平臺,作為NGO負責人,你會來參加嗎?

自2013年起,由廣東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以下簡稱“宣教中心”)牽頭的廣東環保社會組織年會已舉辦五屆。2017年12月9日舉辦了第五屆年會。坊間又稱這是綠色“廣交會”——環保廳搭臺,環保NGO與企業、媒體、職能部門等多方連接,實現合作發展。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環保部和民政部《關于加強環保社會組織引導發展和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法規實施,如何應對業務、資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挑戰,成了廣東環保NGO的頭等大事。

環保年會前傳

2010年2月底,部分關注垃圾分類和廢棄物管理的番禺居民自發形成“綠色家庭”環保小組在社區內開展環境教育活動,后經民政部門批準正式登記注冊為宜居廣州生態環境保護中心(以下簡稱“宜居廣州”)。

2011年12月27日,時任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廣東省環保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在全社會樹立環保自覺,提高環保責任擔當。在宣教中心副主任周觀明看來,這成為了環保組織在廣東社會治理中承擔起更重要角色的契機。

周觀明對南方周末記者說,廣東的環保社會組織雖起步較早,但早期多以社團形式為主,參與者多是大學生,真正合法注冊的社會組織并不多。直到2012年,關于廣東省全面放開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的地方性法規文件出臺,一大批和宜居廣州一樣的環保社會組織先后成立,公益氛圍空前。

當時,靜觀這場公益熱潮的還有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教授蔡禾和副教授朱健剛,他們建議可適時成立廣東省環保社會組織聯盟。2012年末,朱健剛等召集廣州主要環保組織的負責人,先后召開了兩次廣東省環保社會組織聯盟籌備會。

作為環保部門代表,周觀明出席了第二次會議。“聯盟成立以后做什么、合作的邊界在哪里、如何保證環保組織的獨立性等,是當時爭議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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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吳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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