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報告2016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970人因扶貧問題被追責問責
12月2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在受國務院委托作的關于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中提到,各地方、部門和單位全面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積極建立健全整改長效機制。截至2017年10月底,整改問題金額4872.5億元,能夠按金額計量的問題整改率達到95%;處理處分相關責任人員8123人次,制定完善預算和財務管理、境內外投資、司法保障等制度2476項。對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相關地方、部門和單位對進一步整改作出了安排和承諾;對涉嫌違紀違法的事項,審計機關將查出的問題線索移送后,有關部門正在依紀依法調查處理。
對于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涉及扶貧資金的問題,已有970人被追責問責。截至10月底,各地通過追回、盤活或避免損失等方式整改扶貧問題資金32.68億元,93%的問題得到整改。對于追求短期效應、“壘大戶”“造盆景”和搞簡單“平均主義”等問題,相關地方通過追回或補發資金、完善與貧困對象利益聯結機制、拓寬精準幫扶渠道等方式,加以整改。相關地方對“被提前脫貧”人口逐一核查,將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脫貧人口重新納入貧困人口范圍或給予財政補助,規范脫貧退出公示公開。
對于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涉及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問題,已有1363人次受到處理處分。截至10月底,各地已整改問題金額494.6億元,整改率93%;制定完善制度709項。在資金管理使用方面,超過1年未及時安排使用的資金中,有479.8億元已安排使用;被違規使用或騙取、套取、侵占的資金中,有13.74億元已上繳國庫、歸還原渠道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等。
對于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涉及中央企業審計查出的問題,已有800多人受到處理處分,清退追回違規資金3100多萬元。針對審計查出部分中央企業業績不實的問題,國務院國資委按照制度未完善、資金未追回、責任未落實的“三個不放過”原則,切實抓好整改,對問題性質嚴重的嚴肅問責。截至10月底,相關中央企業采取調整賬目報表、中止違規業務、追究責任、清退追回資金等措施整改完畢,包括已調整賬目報表1790.88億元,清退追回違規資金3159.82萬元,處理處分149人次,完善規章制度75項。此外,對超標準辦會、購車、高檔消費等問題,相關企業已整改5.07億元。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