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伙做飯Or私設食堂?
為了節省開支,一家公司的員工AA制湊錢“搭伙做飯”,卻被認定為“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行為”,要罰款15萬多元。
責任編輯:陳斌
來自河南一家建筑公司的多名員工反映,為了節約開支在南京市建鄴區一小區出租房內AA制“搭伙做飯”,卻被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為“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行為”。
(本文首發于2011年1月11日《南方周末》)
日前,來自河南一家建筑公司的多名員工反映,他們幾個月前被公司派到南京籌備項目,為了節約開支,他們在南京市建鄴區一小區出租房內AA制“搭伙做飯”,卻被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為“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行為”,于2017年12月21日給他們建筑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要罰款15.5萬多元。這讓員工們很不解。這些建筑公司員工是搭伙做飯還是私設食堂?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是嚴格執法還是機械執法、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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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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