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養殖信息公開案勝訴意味著什么
在經歷兩次開庭,近半年訴訟后,新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后的“穿山甲信息公開第一案”勝訴。
責任編輯:汪韜
穿山甲的神秘之處,李恩澤覺得可能有兩個原因:第一,林業部門提供從救助中心轉運出的數據,養殖企業公開接受、繁育的數據,如有差異,難以解釋;第二,救助穿山甲難度大,存活率極低,目前暫未取得可靠的技術突破,有關機構擔心社會指責,不愿公開。
在經歷兩次開庭,近半年訴訟后,新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后的“穿山甲信息公開第一案”勝訴。
2017年12月28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定李恩澤勝訴,被告東莞市林業局需重新依法答復李恩澤關于穿山甲的信息公開。
原告李恩澤是公益組織“綠派生態法治團隊”負責人、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環境公益法律中心執行主任。2017年6月29日,因不滿東莞市林業局以“防盜、防搶劫”為由拒絕穿山甲養殖、繁殖情況的信息公開,李恩澤將東莞市林業局和廣東省林業廳告上法庭。
因傳言可治愈癌癥,有壯陽、催乳、活血化淤等奇效,中國境內的穿山甲數量在過去21年里下降了90%,在野外的中華穿山甲近30年難覓其蹤。2007年,國家林業局曾下文,要求對傳統中醫臨床用藥的重要原料來源物種建立激勵機制,引導企業參與野外資源恢復和人工繁殖活動。
但穿山甲養殖、繁殖情況信息在全國均是諱莫如深。在李恩澤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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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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