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080612)
“還有多少該停的評估”
責任編輯:陳敏 史哲 蔡軍劍
◆回應“還有多少該停的評估”
(6月5日 E29讀者來信)
對我校的本科教學評估已結束了一年多,但為迎接評估而確定的“繁文縟節”卻留下了。以本科生畢業論文為例,學生須上交:畢業論文任務書,開題報告,原創性聲明,中英文摘要,畢業論文全文及一、二、三稿,外文資料原文及譯文,包含論文PPT光盤。加上答辯記錄、論文評審表等等。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近日發出《關于簡化評估材料工作切實減輕高校評建負擔的通知》,并未說明“畢業論文材料包括哪些”。高校“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只能“外甥打燈籠——照舊”!
這類評估“后遺癥”,是否也該出手治治?有些評估停不了,可先“瘦身”。
(南昌 王嘉蕎 大學教師)
學校不是監護人,教師更不是
◆ 回應“一周高論”
(6月5日 E32評中評)
當期報紙推薦了鄢烈山的《“范跑跑”事件的要害是什么》一文,我認為文中提到的一個法律問題值得商榷。文章提到:未成年人在學校由校方負監護之責(包括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學校并非監護人,承擔的不是監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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