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會:臺灣的“軟實力”
臺灣社會早已習慣“公民社會”的運作模式,并透過這種模式來維權
臺灣社會早已習慣“公民社會”的運作模式,并透過這種模式來維權
近年以來,臺灣除了面臨著經濟轉型的陣痛,同時也隨著統獨爭議擺蕩,島內各種難題左支右絀,搞得人心惶惶。外界也一度對臺灣社會表示憂心。然而,臺灣社會堅韌而經得起考驗,證明這完全是人們的多慮。誠然,蔣經國主政時期(1978-1988年)臺灣社會進入急劇變革的階段,到了蔣經國去世以后,李登輝繼位,再之后陳水扁執政,臺灣社會的各種波折動蕩,進入幾近野馬脫韁的失序期。但我們寧可相信臺灣正處于形成“公民社會”的前夜。
以臺北為例,一如許多國際發達城市,正處于努力建構“公民社會”的痛苦過程。近年來的臺北,一直是臺灣政治藍綠勢力競逐的焦點火線,亦是統獨矛盾尖銳對峙的突出點,然而,位處社會紛擾的前沿位置,并未阻礙臺北邁向“公民社會”的進程??梢源_知的一點是,臺北對社區意識的營造,已經較十幾年前有了長足的進步。許多外地人來過此地之后,也會深深體會到這種微妙的變化。
依據一般的定義,所謂“公民社會”,它既不憑借以政府為代表的“第一部門”(“公部門”, Public Sector);也不憑借以企業機構為代表的“第二部門”(“私部門”,Private Sector),而是由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或又稱為志愿部門(Voluntary Sector)的力量與組織來組成。“公民社會”的特質,主要是在于提升社會的多元利益,并且創造健康的公眾生活。臺灣類似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的組織,存在已有三十余年歷史。
“公民社會”的模式,和之前內地常見的釘子戶模式是截然不同的。最牛釘子戶之存在,僅著眼于爭取自己小我的權利。而“公民社會”,非但不是建構在對社會的反抗之上,而且正是建構在對社會的整體關懷與正面肯定之上,更重要的,“公民社會”的目標,是要確保與促進整體社會的公眾利益,并且有利于社會團結之鞏固。
1999年,臺灣發生百年僅見的“大地震”,經過這一震,臺灣各地有不少房屋因之倒塌,同時也震出許多民居大樓原本隱藏不見的危機。我居住的社區原系一處國宅社區。所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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