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上黑榜,屢拿批文 鴻茅藥酒:“我們是正規企業”

七年間,鴻茅藥酒取得1186個廣告批文,雖被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但仍越做越大。

責任編輯:袁端端 實習生 韓鈺澤

2016年鴻茅藥酒北京廣場舞大賽朝陽區選拔賽現場。(東方IC/圖)

(本文首發于2018年3月22日《南方周末》)

七年間,鴻茅藥酒取得1186個廣告批文,雖被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但仍越做越大。南方周末記者致電鴻茅藥業,詢問能夠治病的結論如何得出、近年來有無進行臨床試驗,其品宣部負責人并未正面回應,只是反復強調“我們是一家正規的企業”。

“給您買的這是鴻茅藥酒,這酒能治風濕補氣血,可不便宜??!”2016年,當這樣的臺詞出現在國產劇《中國式關系》中時,觀眾對這種植入廣告早習以為常了。

但大多數人并不清楚,這個在劇中可以作為送給老人的禮品、酒桌飲品而頻頻出現的鴻茅藥酒,其實并不是普通的藥酒。

2018年來,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茅藥業)過得并不平靜。因滴眼液莎普愛思引發的“神藥”廣告風波,鴻茅藥酒被連帶進入公眾視線。網友發現,這款由67味中草藥配制而成的藥酒,才是名副其實的非處方藥(OTC)營銷大戶——近七年間,取得1186個“蒙”字開頭的藥品廣告批準文號,兩倍于排名第二的“阿膠”廣告文號數。

另一方面,從2007年開始,鴻茅藥酒的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甚至被暫停銷售數十次。雖然宣傳行徑備受公眾、媒體和各地監管部門的質疑,但鴻茅藥業似乎總能逢兇化吉,當地監管部門的廣告批文也從未間斷。

2018年3月8日,內蒙古食藥監局發文稱,針對近期國內部分媒體、自媒體(微信公眾號)登載或轉載鴻茅藥酒廣告違規發布內容的言論,自治區局高度重視,組織法律界、醫藥界、廣告界對鴻茅藥酒廣告的合法、合規性進行了評審、論證。結論是,“鴻茅藥酒廣告符合《廣告法》《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的有關規定”。

是藥不是酒

很多人直到最近才知道鴻茅藥酒是藥不是酒。

無論是電視、廣播還是報紙,“每天兩口,健康長壽”“中老年綜合調理的好方法”“逢節氣注意養生”等類似廣告詞被鴻茅藥酒頻繁使用。而在電視劇畫面中,鴻茅藥酒常常和食物一起擺在餐桌上。

事實上,酒劑只是一種劑型,藥酒可以是食品,也可以是保健食品或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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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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