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河網區禁新建養豬場
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局日前聯合發出《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規定,珠三角河網區原則上不得新建、擴建生豬養殖場,在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畜禽養殖。
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局日前聯合發出《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規定,珠三角河網區原則上不得新建、擴建生豬養殖場,在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畜禽養殖。
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局日前聯合發出《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規定,珠三角河網區原則上不得新建、擴建生豬養殖場,在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畜禽養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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