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應對消費者負起更大責任
有網友稱,京東“重新定義”了售假,按照這樣的定義,只要在店鋪內同時出售2種相似商品,在消費者購買高價商品后以低價商品代替,被發現了后就說“發貨錯誤”,那么,售假將根本不存在,只有“發貨錯誤”而已。
責任編輯:陳愷辰
(本文首發于2018年3月22日《南方周末》)
今年3·15前夕,六六在公眾號上發文,稱自己的朋友在京東全球購平臺上購買了一款護腰枕,而商家實際發貨的卻是另一款外觀相似但是價格要便宜很多的產品。當消費者提出質疑時,賣家堅決不承認是假貨,而京東的客服也表示只能給予換貨,不能認定是售假。在六六發文之后,京東很快給出了一份措辭強硬的官方回應,承認商家“發貨錯誤”,但不是“售假”,無法支持10倍賠償。聲明還稱,六六僅憑其朋友的一面之詞,就發布言辭激烈,與事實出入較大,并存在惡意詆毀的文章,已經嚴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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