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襄《明式家具珍賞》的版權公案
這是中國人有關明式家具的著作第一次呈現在世界面前。
責任編輯:劉小磊
1985年王世襄在香港出席《明式家具珍賞》新書發布會
(本文首發于2018年5月3日《南方周末》)
“雖然1980年代香港三聯與文物社和王世襄先生的合作,我無緣參與,但是我因近年來的工作關系,應該算是一個知情者,特別是1990年代中期以后,王世襄與香港三聯有關《明式家具研究》和《明式家具珍賞》兩書的后續合作以及最后終止合作,都是我直接經手的。所以我也可以算是這場公案的重要見證人。”
一
1985年8月,大型圖冊《明式家具珍賞》由香港三聯書店出版,它的編著者、著名文物專家王世襄先生親赴香港參加新書首發式,一時引起轟動。這是中國人有關明式家具的著作第一次呈現在世界面前,王先生為此非常振奮和激動,他為主持本書編輯工作的香港三聯書店總經理蕭滋題詞:“從此言明式,不數碧眼胡”,顯示出一種發自內心的自豪和愉悅,而他給責任編輯黃天的題詞“先后奮戰,共慶成功”,表明他對編輯出版工作十分滿意。
但是,作為本書的編著者,王世襄隨后發現,自己完全沒有從本書的出版中獲得應有的報酬。他最終得到的,只是文物出版社轉給他的100冊樣書,而稿費全無。對于香港三聯書店(以下簡稱“香港三聯”)與文物出版社(以下簡稱“文物社”)合作出版此書,他自然是知情的,但是,作者的報酬如何計算,卻從來沒有人與他提及。經了解,他得知此書很快再版,到1988年,就有包括臺灣中文本以及英文本、法文本、德文本等九個版本問世,出版社顯然贏利頗豐。然而香港三聯支付給轉讓版權的文物社的全部報酬,不過是1400本畫冊的內文印頁。于是王世襄覺得,文物社代表他所做的這場版權交易,是莫名其妙地將屬于他的著作權賤賣了。
王世襄自此開始走上維權之路。由于他知道文物社和香港三聯的合作,是將他的學術專著《中國傳統家具的黃金時期——明至清前期》拆作兩種,即《明式家具珍賞》和《明式家具研究》,前者作為圖冊已經出版,而后者作為學術著作尚未出書。于是他要求收回《明式家具研究》的版權,為此和文物社發生了長期爭執。但是他一直不想把問題公開化,始終隱忍著內心的委屈。
直到2002年,王世襄決定徹底解決這兩本書的版權問題。他邀請了媒體記者,一吐胸中郁悶。當年7月3日,《中華讀書報》以“王世襄與出版社的一起版權糾紛”為題,刊登祝曉風的長文,把王世襄和香港三聯及文物社的合作,作為“作者上當受騙的一個典型的例子”,將其來龍去脈完整呈現。此文引起國內幾十家報刊爭相轉載,自然喚起讀者對王世襄的無限同情。但是此文畢竟只代表當事人王世襄一方,盡管它在替王世襄伸冤這方面無可厚非,但是因為作者寫作前并未征求過香港三聯和文物兩家出版社的意見,所以文中有些內容,不夠客觀公正。很快,文物社就給《中華讀書報》發去公函,對此文提出諸多質疑。為表示客觀立場,這封公函也被刊登在當年11月27日的《中華讀書報》上。自此,由《明式家具珍賞》出版引發的版權糾紛成了一場公案。
祝曉風的文章發表時,我正在香港三聯主持出版工作。雖然文章所言1980年代香港三聯與文物社和王世襄的合作,我無緣參與,但是我因近年來的工作關系,應該算是一個知情者,特別是1990年代中期以后,王世襄與香港三聯有關《明式家具研究》和《明式家具珍賞》兩書的后續合作以及最后終止合作,都是我直接經手的。所以我也可以算是這場公案的重要見證人。
王世襄與李昕商談續約問題的信函
當初,讀到祝曉風的文章,看到王世襄對香港三聯前總經理蕭滋先生多有微詞,其中引述王世襄致香港三聯新任總經理的信這樣說:
大家都清楚:當時了解《明代家具珍賞》一書的國際行情,可以出多種文本及一文多本(如英文本就有五個)暢銷全世界的是蕭滋先生。瞞著作者,將他蒙在鼓里,和文物社搞非法交易,用1400本畫冊內文頁換取作者所有的世界各種文版的版權,也是蕭滋先生。大陸作者多年出不了書,對版權法又一無所知,因此有機可乘,只須略施小技,給點小恩小惠,便可使他俯首貼耳,感恩不盡,撈到大便宜;了解以上情況的也是蕭滋先生??傊?,蕭先生的精心策劃,掘了陷阱讓人跳,實在不夠朋友。盡管他為貴店撈到了便宜,但實在不光彩!他本人和貴店必將為此付出代價,至少是聲譽上的代價!
這分明是說,蕭滋為王世襄出書根本是一個陰謀,而香港三聯也參與了坑蒙拐騙。王世襄對此氣憤已極!
以我對事情經過的了解,我當時就感到蕭滋先生被冤枉了。在這個事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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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吳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