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吳升文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省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吳升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省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吳升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吳升文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占用公車;違反組織紀律,違規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和貴重禮品,揮霍浪費公共財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吳升文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吳升文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吳升文簡歷
吳升文,曾用名吳升水、吳昇文,男,漢族,1953年7月1日出生,廣東汕頭人,大學學歷,1970年9月參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0.09-1974.10廣東省湛江生產兵團8師示范10連、2連文書、副指導
1974.11-1976.09廣東省財政學校稅務專業中專學習
1976.09-1982.05廣東省財政廳稅務局干部
1982.05-1984.12深圳市稅務局對外稅政科科員、副科長
1984.12-1986.03深圳市稅務局第一分局局長
1986.03-1993.11深圳市稅務局副局長(其間:1989.08-1991.03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稅收專業證書班學習)
1993.11-1994.03深圳市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1994.03-1994.09深圳市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1994.09-1998.06深圳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其間:1995.05-1997.06中南財經大學財政學碩士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業)
1998.06-2010.06廣東省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其間:1996.09-1999.05中南財經大學財稅專業大學本科學習)
2010.06-2011.04廣東省地稅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1.04-2013.08廣東省地稅局巡視員
現已退休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