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從自由主義回歸古典儒學?
如果說儒學與自由主義思潮也有相近之處,那就是它的創始人孔子與承續人孟子,都致力于淡去神,凸顯人。
責任編輯:戴志勇
西安仁厚莊,25座古今中外名人銅雕豎立在街頭,有中國古代的孔孟旬韓,有美國現代的史蒂夫·喬布斯、比爾·蓋茨。圖為約翰·斯圖亞特·穆勒。1806年—1873年,英國經濟學家、思想家、哲學家。19世紀影響力最大的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家之一。
(本文首發于2018年6月7日《南方周末》)
如果說儒學與自由主義思潮也有相近之處,那就是它的創始人孔子與承續人孟子,都致力于淡去神,凸顯人。
關于個人與社群的關系,近二三十年海內外爭論甚多。我在這些議題上沒有下過功夫,并不著意關心各種見解在理論上是否圓熟的問題。我關切的是現實。我們顯然已經無法無視現實世界的種種亂象:人與人的關系,正在迅速地蛻變為利欲關系、“互市”關系;國與國的關系,為極端的“民族利益”所驅動,且不說原先侵害過別國殺害過千千萬萬民眾的,沒有絲毫的懺悔意識,原先受過別國全力幫助才使自己的國家獲得獨立的,沒有感恩之心,即便像一貫以自由民主平等博愛為標榜,曾經贏得許多贊譽的,像美國,也不再保留原有的包裝,而在全球每一角落為“美國利益”而斗爭。
很多時候,現代社會變得再也不大講求道德、道義,更不要說持守信仰了。
自由主義:從霍布斯、洛克到盧梭
現代社會何以會蛻變成這個樣子?
我們不得不追溯到始創于十七世紀的它的理論源頭——盡管這些源頭流出來的信息也曾經為我們所看重,而且,在后來的三個世紀也有所變遷,但是從源出處講起會使問題變得更加清晰。更何況是,現代社會的體制,現代人崇尚的認知方式與價值意識,都是那個時代奠基的。
在霍布斯的名著《利維坦》里,上帝創世造人的觀念隱退了,被凸顯的是不分男女老少遠近親疏的每個個人;每個個人在“自然狀態”中獲得的權利具有絕對性;為保衛權利,每個個人與他人只能處于戰爭狀態中。
然后,為了避免因戰爭而“不可能完全活完自然通常許可人們生活的時間”,每個個人不得不作出權利轉讓。依霍布斯的看法,公共權力機構的產生出于每個個人權利的轉讓。每個個人之所以同意把權利讓出,是因為他意識到唯有這樣,他才可以生存。就是說,公共機構乃至國家的建立不是來自神的旨意,而僅源于每個個人理性的考量;而每個個人轉讓權利使公共機構——國家得以建立,其目的也在“為了某種對自己的好處”。這意味著,這種權力機構與個人的關系是外在的,對每個個人來說是工具性與功利性的。
就這樣,霍布斯開了把每個個人與神分離開來同時也與族群分離開來予以單一化與同一化,且把每個個人權利絕對化和把公共機構契約化的先河。然而,霍布斯是極其矛盾的。在他提議每個個人把權利轉讓出去建立公共權力機構之后,竟然以君主集權制為所尚。在一個專制獨裁的政府統治下,每個個人的權利怎么還可能得到絕對的保障呢?
還是稍后的洛克想得妥貼。洛克不認為人的自然狀態為戰爭狀態。他在《政府論》下篇中,不認同霍布斯的“人與人的戰爭狀態”說與處理方法上的君主專制論,他把“自然狀態”贊美為“一種完備無缺的自由狀態”。
在“自然狀態”中,每個個人生來不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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