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最高法提審、4個生效判決、40份執行文書 億元房產的13年執行史
執行難,有多難?這個房產的執行故事是個例證
責任編輯:蘇永通
濟南市歷山路142號是山東凱旋商務中心有限公司的住所地。遠端為A座,涉案房產系該樓1—4層及地下一層。
(本文首發于2018年6月21日《南方周末》)
案件在判決生效后,又像翻燒餅似的,窮盡申請最高檢抗訴、申請最高法再審等終極手段,啟動了兩輪再審,案件執行因頻繁訴爭一再中斷
即使最高法院終審判決一錘定音,案件因為執行的異議,又在中級法院與高級法院之間走了兩個來回,最終的執行裁定,至今未能被有效落實
執行難,有多難?這個房產的執行故事是個例證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出承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今年是該承諾履行的最后一年。就在全國各級法院“解決執行難攻堅戰”紛紛告捷之時,濟南市歷山路凱旋商務中心A座,如釘子一般佇立了13年。
從2005年起,與該大廈部分房產相關的一樁借款合同糾紛案,三級法院作出過4個生效判決、40份執行文書,至今仍無法結案。
13年來,涉案房產市值翻了兩番,現已達一億元。但房產歸屬仍懸在半空,原被告雙方均聲稱歸自己所有——按生效法律文書,它已歸原告;但事實上,它仍由被告控制。
最復雜的執行方式
房子的事情,得從一筆銀行不良貸款說起。
2000年至2003年,作為山東凱旋商務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旋公司”)前身的山東師范大學科技開發中心,分兩次向中國工商銀行濟南市歷下區支行(以下簡稱“歷下工行”)貸款2000萬元,并分別將凱旋商務中心A座的1-4層和地下一層抵押,總建筑面積7100余平方米。
上述兩筆貸款,凱旋公司后來只還了18萬元。
根據法院判決書的認定,2005年4月,歷下工行將這筆本金加利息近2200萬元的不良貸款債權打折賣給了山東微山湖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山湖實業”),價格是1700萬元。微山湖實業先期交了500萬元的拍賣保證金。
微山湖實業的前身是山東微山湖魚館有限公司,由廚師出身的程平創立,該公司鼎盛時期有四十余家餐館。
一個餐飲企業當初為何要向銀行購買不良貸款債權?按程平向南方周末記者的說法,所謂500萬元的拍賣保證金,原本是他的老朋友、歷下工行某領導出面向他所借,以幫助凱旋公司“倒貸款”,并承諾一個月后還上。到期后,歷下工行沒還這筆錢,這位領導出了個主意:讓程平以八折左右的價格買下歷下工行對凱旋公司的債權,扣除先前打到歷下工行賬戶上的500萬元,再交1200萬元就可以,歷下工行會向其貸款。
程平覺得劃算,就與歷下工行簽了債權轉讓合同。在此之前走了拍賣程序,先前借給銀行的500萬元,則成為其參與競拍的保證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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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周凡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