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打賞主播, 該退錢嗎
如果王某還不起,該公司會以原所有人的身份要求平臺與主播退錢嗎?
責任編輯:陳愷辰
“會計挪用公款打賞主播”事件得到了公眾的廣泛關注。
(本文首發于2018年6月21日《南方周末》)
自2015年10月到2017年2月之間,江蘇鎮江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會計王某,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通過支取、提存或電匯等多種形式,將單位資金930余萬元公款挪作他用。據王某供述,截至2017年2月中旬,他向各個直播平臺一共充值了766萬左右,打賞多位女主播。2018年5月15日,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沒收財產20萬元,償還所有侵占款項。日前,其中一位女主播馮提莫表示,看看是否能找到辦法將王某刷給自己的禮物依法退還回去,也希望執法單位能夠通過正常渠道聯系到自己。會計挪用公款打賞主播,錢能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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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吳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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