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地震托起的生命倫理命題

人類在突然降臨的災難面前,需要足夠的尊嚴和基本的秩序,否則災難將是加倍的,這靠什么來保證?

人類在突然降臨的災難面前,需要足夠的尊嚴和基本的秩序,否則災難將是加倍的,這靠什么來保證?

在“范跑跑事件”的主角范美忠先生跑地震的同一時刻,大半個中國處于地震的恐懼中,不低于兩億中國人在逃生。但只有范美忠的那一跑,被反復解讀、反復爭議和爭吵。逃生是人們共同的本能,但是,逃生的“風度”確實不一樣。其中,尤其是教師,尤其是正在上課的教師逃生的表現,最為令人“放不下”!

這就是范美忠老師在“5·12大地震”那一刻的“先跑”情節為人原諒,而過渡到“范跑跑事件”,則是因為他那著名的獨白,表達了他心中的生命倫理,他在逃生關頭的師生關系、親人關系,以及自由主義和公平等等觀念。我們不妨把這當成兩回事來看待,先回到地震那兩三分鐘的尖鋒時刻。

為什么不招呼學生一起跑?這不需要增加成本呀?可是,事實上,有的老師當時就是沒有招呼學生。有的是完全不辭而別,感覺到大地震來臨,一句話沒有就跑了。有的甚至主要情節都跟范老師相似,即先叫學生不動,等老師先到教室門外去看一下——根據學校離地震中心帶的遠近,可以想象老師在門外會看到什么景象——然后,再沒有回來。

這種令人難堪的情況,在受訪的每一個學校都有。在這個意義上,他們都是范美忠。

在大學,也有教師不跟學生招呼,夾起電腦,一眨眼就不見了。但一般地說,大學的情況跟中小學略有不同。大學生更加自主,學生作為一個群體,可能比教師更早感知和確認地震并喊出“快跑”。大學教師跟學生交流不如中小學多,但在這種時候,學生和老師顯得比較平等,大家一起跑。有的年紀較大的老師,則是學生夾著跑。一位受訪的大學教師介紹說,師生們一邊跑,一邊互相提醒“不要慌不要慌”,基本可以說是“有序”的。

現在看來,只要老師在那個驚慌而絕望的時刻呼喊了一聲,然后“和學生一起跑”,都能獲得比較正面的評價。實際上,差不多每一個學校,都有正在上課的老師臨場組織和疏導學生逃生的,有叫學生不跑、抱頭、鉆桌子的,更有叫男生照顧女生,教師跑在最后的。一般的學校,能有后兩種表現的老師加起來,應該超過半數。


應該考慮到,當我們坐在安全的地方,從容不迫地分析人們在那一時刻的表現,是比較困難的事情。甚至經歷過地震的人,叫他說出當時的恐懼和絕望來,也有一種“不真實的感覺”。只有一點是比較確定的,就是在那猝然來臨的瞬間,一個人所能作出的惟一正確的判斷是,命運不在人的掌握之中。那是一種毀滅感,很絕望很無助。

我們知道,在成都,在這個并沒有垮塌的城市,有人在那一時刻做了跳樓的選擇。這當然是錯誤的,即便在三樓,等待他的命運至少也可能是傷殘。但也可能是正確的!就像映秀那個11歲的小孩,她在6樓的教室里想:“與其在這里等死,不如拼搏一回!”她跳下去了,她成功了,因為樓正在坍塌,她相當于坐上了降落傘——地震的殘酷超出了人們的經驗,是否“反應過度”,只能由事后的結果來證明。不然,我們不能解釋,為什么每一次地震都會有本來不會傷亡而跳樓傷亡的人。

我想說的是,也許確實應該相信,人在那種時刻,會容易失去自我控制力?;蛘咭部赡苋绶睹乐蚁壬硎龅那樾?,本來“很愛惜自己的生命”,遭遇危險時“跑得比較快”。向生惡死是人的本能,每一個人在地震面前的基本反應都是恐懼和逃生。在這樣的基礎上,“先跑老師”似乎獲得了“理解”。

然而,危難時刻僅靠本能支配逃生,那情景是不可想象的。不要說飛機輪船上那種更加絕對的場景了,以正在上課的老師“先跑”為例,對學生來說,也是難以承受的。不太容易見諸媒體的“新聞”是,許多本身沒有造成傷亡的地震,也曾經導致學校樓道堵塞和踩踏事故,一些經歷過此情此景的學生,多年后回憶起那種殘酷的“生存競爭”,對老師的心情,還是非常“復雜”的。

范美忠教師的學生,在第一時間已經對他發出過疑問。打開成都某中學百度貼吧,顯得十分刺眼:“強烈鄙視地震時只顧自己逃跑的老師”;“大家來寫下地震時你所看到的老師!”“地震來了的低素質老師(初中部)”;帖子里寫下了這些老師的名字。一個帖子問:“在今天下午地震時……完全不管學生的安危,這種人配當老師嗎?”接下來的跟帖里,紛紛回答的是“不配”!“先跑老師”正在承受學生們的嘲笑和鄙視。

 

這種“心靈塌方”是地震后必然的“次生災害”嗎?不見得。至少,愛和悲憫也是人的本能,人類的所有高貴都可能在那一瞬間與本能一同迸發。

在范美忠先生所在的學校,七年級正在上語文課的一位老師患腰疾,坐著上課,起身困難,地震時,她的平均年齡13歲的學生們把她“架出了教室”。也是這所學校,一位八年級學生在日記中描繪了她的驚恐,同時也寫道,她第一個跑到教室門口,但她還在臨出教室時回頭想看她平時玩得最好的同學。

也許孩子們并不真正懂得生命的意義,相比之下,教師對地震的恐懼可能更深切。但是,冒著危險組織學生逃生的,并不一定是最冷靜、最“不怕”的老師。一位有序地組織學生離開教室,而自己走在最后的教師,開始是很驚慌的。一位小學教師兩次沖進教室去抱嚇得躲到桌子底下不出來的孩子,都是哭著去的,他非常害怕。另外,也是范美忠先生所在的學校,一位外籍教師,地震時在都江堰的一所大專學校教英語課,學生多是18歲以上,他仍然組織了學生們逃生,自己最后逃出。

當然,在敘述這些故事的時候,我們會心有余悸地想,它們來自并沒有在地震中垮塌的學校,如果樓真的砸下來,我們這里就只能以悲痛的心情來敘述故事的后半部分,而不是討論職業道德了。

現在所能看到的情況,外籍教師差不多在地震中都比較冷靜,并曾組織和疏導學生逃生,自己逃在最后。一些外教認為,在危險的時刻甩開學生先跑是不能原諒的。實際情況是,在他們自己的國家,這是教師的“行為規范”,他們把它當成“習慣”帶到了中國。而在我們這個尊師重道的國家,既無相應的規定,同時對于許多老師而言,更沒有這樣的觀念。

在鳳凰衛視的《一虎一席談》討論“范跑跑事件”時,周孝正老師問范美忠道:你說你的學生是十七八歲,到底是17歲還是18歲?意思是,如果是18歲了,就是成人了,范老師就沒有責任了,“先跑”的意義就不同。但是,在多數外籍教師看來,即便學生在18歲以上,教師也是不應“先跑”的。

那么,當一個群體面臨生命危險時,其中居于不同地位的個人,都有什么權利和義務,應該如何處置?作為一名教師,在地震的情況下應不應該先跑,救助學生是職業責任和道德義務,或是“分外善行”?

有人把地震時正在上課的老師“先跑”視作“臨陣脫逃”,因為他“正在履行職務”。一座離“5·12地震”中心帶三百公里以外的城市受地震波及,這個城市的一所大學的學生說,他要投訴他們老師,因為老師在上課的時候,“什么話都沒說,突然跑了”。

“老師突然跑了”,學生可以按規定投訴,但如果加上地震的前提呢?這位同學說,那更應該被投訴!同學的理由是,老師負有“不能先跑”的職務責任。

道德的基礎是公正。要求老師不能棄學生先跑,是否公正?要求船長和飛行員不能“先跑”,是公眾基本贊成的共識。飛行員和船長有更多的逃生條件和本領,他們有條件“先跑”,但他們“先跑”對其他人卻是不公正的,公共后果也是更嚴重的。教師相對于學生,沒有船員對旅客,飛行員對旅客的優越性,教師應該在怎樣的程度上,負擔組織和疏導逃生并且自己“不能先跑”的義務?

因為地震,因為“范跑跑事件”,把非常時刻的“逃生倫理”問題托到了公眾面前。也許,我們可以這樣概括“逃生倫理”的“基本定律”:在面臨公共災難的時候,占有公共資源和公共權力的人,不能利用這種條件作為個人逃生的優勢,而必須運用這些條件幫助公眾。根據這個原理,一個單位的領導把其他員工置于余震中的大樓里,自己在安全地帶工作,是不道德的。

而教師不僅在觀念上對學生居于支配地位,對于小學教師而言,在體能上也相對地占有優勢,如果他正在上課,他在離門口和樓道更近的位置,職務給他帶來了“先跑”的條件。但教師不能把這些條件作為先跑的優勢,否則是不公正的,因而也是不道德的,所以,教師對學生負有組織和疏導逃生的義務。

陜西省漢中市勉縣教育局6月2日出臺規定,高考期間若碰上余震,教師“先跑”將被處罰。這個規定第一次把老師保護學生的義務強化到職業責任的地步,一方面受“強人所難”的質疑,同時也有人認為,道德和法規是可以互相轉化的,在人們不能盡到道德義務的時候,可以規定為一種責任。

最終的問題是:人類在突然降臨的災難面前,需要足夠的尊嚴和基本的秩序,否則災難將是加倍的,這靠什么來保證?“逃生倫理”還有很多內容有待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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