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好心,說好話,可是……
我已經過兩次版權爭訟,雖然勝利,仍然苦惱。
責任編輯:朱又可
我們到底是天涯相識之人,除了大聲辯白,還可以有竊竊私語
(本文首發于2018年6月28日《南方周末》)
(一)
貴友的鴻文已拜讀,他很慷慨,大大地夸獎了我,讓我怎么說才好呢?我放心不下的事情果然出現了,單就這篇文章看,他對著作權好像沒什么印象,他有善念美意,可是他踩了出版社的紅線。我倆在中間很難做人,倘若不提醒他,他繼續這樣寫下去,愈陷愈深,有一天變成侵權的訴訟,我倆就更難做人了。
我已經過兩次版權爭訟,雖然勝利,仍然苦惱。想起古人說防患于未然,遏難于將發,我們別再不好意思說實話了,為此準備了一份說帖,希望以后能事先消弭爭端。這份說帖使用過多次,現在請您先看看,是否可以通過您的中介,讓貴友也有個基本了解?
——鼎拜
附件:有關評文和引文的法律問題
寫論述文章,論述者自己的見解主張,稱為“評文”,引用別人的著作,叫“引文”。
論述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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