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對部分從美進口商品征稅措施將在美方加稅實施后即行生效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018年第5號公告,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將在美方的加征關稅措施生效后即行實施。
2018年4月13日,山東青島港外貿集裝箱碼頭,堆場堆滿了集裝箱。
據中國海關總署官網消息,7月5日,針對有媒體詢問中國對美301調查項下關稅反制措施的實施時間,海關總署關稅征管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018年第5號公告,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將在美方的加征關稅措施生效后即行實施。
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018年第5號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659項約50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25%的關稅,其中545項約340億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實施加征關稅,對其余商品加征關稅的實施時間另行公布。
公告指出,2018年6月15日,美國政府發布了加征關稅的商品清單,將對從中國進口的約500億美元商品加征25%的關稅,其中對約340億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實施加征關稅,同時就約160億美元商品加征關稅開始征求公眾意見。美方這一措施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有悖于中美雙方磋商已達成的共識,嚴重侵犯我方的合法權益,威脅我國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公告顯示,對農產品、汽車、水產品等545項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實施加征關稅,對化工品、醫療設備、能源產品等114項商品,加征關稅實施時間另行公告。后述的114項商品總額約為160億美元。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
網絡編輯:邵小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