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回應狂犬病疫苗生產造假:正組織對企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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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疾控局毛群安局長,日前接受健康報、醫療自媒體聯盟聯合采訪表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后,疾控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保持密切溝通。據了解,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正組織對企業的調查工作。根據《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范》,沒有完成全程接種程序的,可以選用其他廠家的狂犬病疫苗按原接種程序繼續接種。希望基層衛生工作人員,按有關法規、規范要求,認真做好預防接種工作,保障人民身體健康。
【新聞多一點】狂犬疫苗生產記錄造假公司致歉:未發現質量問題引起不良反應
疫苗生產商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生生物,002680 )爆出巨雷。
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長生生物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長春長生)違法違規生產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長春長生開展飛行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
7月16日早間,長生生物發布公告稱,長春長生對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的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實施召回。“長春長生對此次事件的發生深表歉意。長春長生將密切跟蹤事件進展,積極配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相關監管部門開展后續工作,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本次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公告中稱。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該企業《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JL20180024),責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責成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風險隱患,主動采取控制措施,確保公眾用藥安全。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組已進駐該企業,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專項督查組,赴吉林督辦調查處置工作。
根據中國證券報的報道,長生生物董秘趙春志表示,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銷售收入約占長春長生總收入的一半左右,此次事件不涉及公司其他疫苗產品,現在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具體原因還不知道,等待相關部門調查結果。
(來源:“健康中國”微信公眾號)
網絡編輯:周凡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