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地鐵熱降溫管控預算軟約束
地鐵除了前期投建,還有后期運營,極其燒錢。能不能玩得起,最終要看人口和經濟。
責任編輯:袁端端 呂宗恕
地方政府興起“地鐵熱”,本質上是對大項目、大基建的欲罷不能。
(本文首發于2018年7月19日《南方周末》)
日前,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意見》,提高了地鐵的申報條件,新門檻是: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應在300億元以上;GDP在3000億元以上;市區常住人口在300萬以上;擬建地鐵遠期客流規模達到單向高峰小時3萬人次以上。在2003年文件中,這四個指標分別為100億元、1000億、3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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