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如何對接公權利——與熊貓有關或與反對熊貓有關
以熊貓的名義可以反對熊貓,以人民的名義可以反對人民,以愛國的名義可能無關愛國。
責任編輯:陳敏 史哲 蔡軍劍
一個吃熊貓飯的藝術家反對一部以熊貓為主角的電影。他宣稱自己贏得了一場“偉大的勝利”,一場暫緩上映一天的勝利。
我不在意他的邏輯錯亂(莎朗·斯通有罪莎朗·斯通是好萊塢的所以好萊塢有罪;斯皮爾伯格有罪斯皮爾伯格是“夢工廠”的所以“夢工廠”有罪所以功夫熊貓有罪,雖然熊貓是“夢工廠”動畫制作跟斯皮爾伯格沒關系),也不在意他的個人動機(趙半狄有自己的五色熊貓產品)。我好奇的是,一種私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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