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入傳銷,遭遇黑中介… 找份靠譜暑期工這么難?
“說好了一個小時15元,干了7個小時,最后才給了我33元?!?/blockquote>責任編輯:黃康懿
找份靠譜暑期工這么難?
“說好了一個小時15元,干了7個小時,最后才給了我33元。”深圳羅先生的兒子小豪本打算利用暑假勤工儉學,沒想到,剛開始就遇到了“陷阱”,但因為沒有簽訂合同,羅先生只能讓兒子先終止了暑期工。
眼下,正值暑期來臨,不少學生都選擇去做暑期工勤工儉學,然而暑期工遭遇工作陷阱的事情卻屢屢發生,“黑中介”、誤入傳銷窩點、工作條件與招聘時不符……不少學生的求職記成了“歷險記”。
學生缺乏社會經驗、求職心切,暑期工較少簽訂雇傭合同,招聘軟件存在漏洞等,都成為學生暑期求職落入陷阱的原因。暑期工糾紛不但是勞務關系的問題,還涉及詐騙、非法經營、惡意欠薪等,需要多部門一起監管。
求職疑誤入傳銷 操作員變搬運工
7月初,廣東省茂名市少年阿偉在網上找暑期工,有人主動添加他為好友說可以介紹暑期工給阿偉,阿偉看待遇不錯,于是阿偉和同學一起來到廣州,剛到碰頭地點,阿偉和同學卻被帶到了一棟民宅內。
阿偉的父親說,阿偉和同學去打暑期工后,他們陸續收到阿偉讓他們轉賬的微信消息,但是卻一直聯系不上阿偉,父母懷疑孩子可能被騙了,經過幾天尋找后,阿偉偷偷用手機給父母發了定位,并且成功逃脫,回到了父母身邊。事后他們得知阿偉可能誤入了傳銷組織,于是報了警。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阿偉沒想到自己的求職記變成了“歷險記”,而找暑期工被騙的事情并非孤例,在廣州打工的大學生小羅同樣也遇到了不同形式的求職“陷阱”。正值暑假,小羅在一款網絡招聘軟件上看到了一家電子廠招聘操作員的信息,招聘信息上寫著工廠直招,工作地點在廣州白云區。
小羅通過該軟件投送了簡歷,之后卻是中介與小羅取得了聯系。中介在確認了小羅的工作意向后,告訴小羅可以工作,但是等到小羅去到工作地點發現,并不是電子廠,而是物流中心的搬運工。
由于初次從外地到廣州打工,小羅覺得人生地不熟,雖然工作性質發生了變化,但是小羅覺得再找工作的成本比較大,于是選擇了接受該份工作。
小羅說,在找暑期工的時候,求職軟件上顯示工廠直招的求職信息,不少是中介發布的。經過交流,小羅發現周圍有不少同學都有類似經歷,中介搜集到求職簡歷后,會根據現有的職位情況進行分配,他做暑期工的地方,有好幾名學生找的都不是現在從事的工作。
記者發現,隨著暑假開始,有關暑期工的投訴不斷增多,但是對于自己遭遇,學生們在表示憤怒的同時,更多的表現出對于維權的無奈。
暑期工不簽合同 維權失去“保護傘”
小豪在暑期應聘了一家工廠的暑期工,工資標準為15元每小時。小豪一天工作了七個小時,但當天計算工資時,小豪卻只拿到了33元。
經過與廠方的溝通,小豪才得知,15元每小時是最高工資,需要當天達到一定產量,才按照該標準結算,但小豪坦言,產量標準廠家定得很高,很多熟練工都達不到。
“聽了兒子的情況,我感到很氣憤。”小豪的父親覺得,兒子暑假勤工儉學是好事,但遇到這種情況,很打消孩子積極性。小豪的父親試圖幫兒子維權,但經過咨詢得知工資糾紛問題必須先確認個人勞動關系,如果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勞動關系不明確,相關部門受理起來也存在困難。
“當時跟廠方只是口頭協議。”小豪父親表示,鑒于維權比較麻煩,涉及的金額也比較少,最終選擇放棄維權。他表示,下次兒子打暑期工時,一定要做好準備功課,保護好孩子的合法權益。
有過幾次暑期工經歷的小陸表示,之前做暑期工時,不少同學法律意識比較欠缺,覺得工作時間短,看到其他人沒簽,自己也沒必要非簽訂協議。但往往暑期工期間出現糾紛,學生的情況就會非常被動。
華南農業大學勞資關系研究中心主任楊正喜教授指出,學生打暑期工容易陷入糾紛,一方面是因為學生缺乏鑒別力,防范意識不足,容易上當受騙。遇到一些高薪的職位和優厚的待遇,不經過核實便選擇輕易相信,最終可能陷入“騙局”。
另外,他指出,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多數工作單位往往不與暑期工簽訂勞動合同。一旦出現工作單位無故辭退、克扣工資等情況,學生需要維權,就缺乏相關依據和法律方面的支撐。
專家支招
網絡求職入“陷阱”可一并向平臺追責
對于暑期工學生遭求職“陷阱”、勞資糾紛等情況,楊正喜表示,暑期工糾紛不只是勞務關系的問題,還涉及詐騙、非法經營、惡意欠薪等,需要多部門一起監管。
但如果學生發生了糾紛,應該怎么辦,楊正喜說,“盡管暑期工協議是‘勞務雇傭合同’,不同于《勞動合同法》中的勞動合同,但如果發生了糾紛,學生依然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提出訴訟。”
同時,他表示,實際上,要想妥善解決暑期工糾紛問題,勞動部門及相關部門可開設綠色通道,加快介入、處理暑期工糾紛的速度。
同時,對于學生打暑期工,如何防止糾紛發生,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廖建勛律師建議:首先,在用工公司的選擇上,學生可以通過網絡以及全國企業信息公示平臺來查詢用工單位的征信、資質等方面,核實企業信息后,再確定是否進入該公司工作。
其次,建議學生和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或者是口頭承諾協議書。平時工作時,可通過拍圖片、拍視頻等方式保存自己工作的記錄,如打卡記錄、工作圖片等,如果日后發生糾紛,這些記錄都能成為自己維護權益的有力證據。
最后,廖建勛指出,如今不少學生都通過求職軟件或者網絡平臺尋找暑期工,如果最終尋找的工作存在欺騙性質或在工作中發生勞資糾紛,可以一并向網絡平臺追責。
(來源:南方網)
網絡編輯:吳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