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十年仍偷產氟利昂:臭氧層殺手回歸
破壞臭氧層的“殺手”,早在2007年就應停止消費的氟利昂CFC-11,但仍有企業偷偷使用,主要用于建筑保溫材料的發泡劑。
最終非法使用量占比多少,仍需要調查和核實,而“物美價廉”的CFC-11戒不掉,也源于對其監管的忽視和完美替代物研發之難。
2018年7月28日起,生態環境部組織各地對企業全面排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將按照《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將聯合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汪韜
(本文首發于2018年8月23日《南方周末》)
破壞臭氧層的“殺手”,早在2007年就應停止消費的氟利昂CFC-11,但仍有企業偷偷使用,主要用于建筑保溫材料的發泡劑。
最終非法使用量占比多少,仍需要調查和核實,而“物美價廉”的CFC-11戒不掉,也源于對其監管的忽視和完美替代物研發之難。
2018年7月28日起,生態環境部組織各地對企業全面排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將按照《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將聯合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沒有任何標簽的紅色金屬桶在廠院中堆疊,桶里裝著什么,工人諱莫如深。
這是在距離北京150公里、雄安新區70公里的河北廊坊大城縣廣安鎮,南方周末記者看到的一幕,這些桶里,其中可能含有名為CFC-11的化學品。
CFC-11,三氯氟甲烷,化學分子式CCl3F,這個陌生的學名背后是很多中國人最早的環保啟蒙——造成臭氧層空洞的殺手“氟利昂”。按照計劃,除醫用氣霧劑必要用途以外,中國對CFC-11的消費早在2007年7月1日就已停止。
但在11年后的2018年5月,《自然》雜志發表論文稱,大氣層中CFC-11濃度下降速度在大幅減緩。隨后,中國10省的18家企業被指仍在違法使用CFC-11,主要用于建筑保溫材料的發泡劑。
對非法生產消耗臭氧層物質的嚴查緊隨而來。2018年7月28日起,生態環境部組織各地對企業全面排查,特別是CFC-11企業。發現的違法行為,將按照《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的要求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將聯合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臭氧層“殺手”一直在隱藏,只是重新浮出水面。
“得有人領著去”
2018年8月21日,昔日繁鬧的廣安鎮有點蕭條。
“我們不做生意,也不是廠子,更沒有保溫板可賣。”對大城德勝化工有限公司的銷售員來說,一筆幾十萬的新生意似乎并不誘人,盡管身后的透明玻璃外就是成桶堆放的聚氨酯原料,她還是一連三句回答“送&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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